復興航空公司GE 515班機飛航事故初報

民國101年5月2日復興航空公司一架ATR-72型機執行GE 515航班,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22810,於台北時間1748時,由松山機場起飛執行載客任務,目的地為馬公機場,1759時,該機爬升至高度 5,000呎時,駕駛艙儀表出現滑油壓力擺動,1號發動機火警警示燈亮,飛航組員使用滅火瓶、發動機關車、依發動機起火程序操作,並向航管請求回航,於 1827時返回松山機場,人員平安。
本會接獲通報後,立即組成先遣小組,前往松山機場,進行現場蒐證。本會根據現場蒐證資料依飛航事故調查法及參考國際民航組織第13號附約認定本案為 飛航事故。目前已完成駕駛員初步訪談、1號發動機檢視、取下座艙語音紀錄器及飛航資料紀錄器等工作。本案專案調查小組將成立飛航操作、維修及紀錄器等專業 分組,並儘速召開專案調查小組組織會議。
有關該事故相關事實資料於完成事實資料報告後再行公布。
本會聯絡人
工程師 劉震苑
Tel: 89127388-330
Email:sherry@asc.gov.tw
相關連結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點閱次數
69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