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0630 RANS S-6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96年06月30日,一架RANS S-6型超輕型載具,約於0850時,由台東縣關山鎮「弘安飛行場」活動場地起飛,約10分鐘後(09:00時),在該活動場地之西南方約255公尺處, 以機頭朝下姿態撞地。該載具操作人(係載具所有人)及一名美籍同乘人員送醫急救後不治,載具全毀。本會接獲通報後,依飛航事故調查法及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調查作業處理規則,會同民航局人員馳赴事故現場展開調查作業。
調查結果顯示:該載具於撞地前約3秒鐘,姿態由上升轉為向下,並繼續增大至接近垂直,因高度不足未及改正而撞地。操作人於操作超輕載具時,未能掌握 安全高度,肇致本次飛航事故;撞擊姿態為機頭朝下,機翼及機尾之損害係大速度之高撞擊應力所致;該載具之操控、動力、燃油等系統,無不正常發現;事故載具 未經合法檢驗、給證等程序,無註冊號碼,係屬違法活動;事故載具配備有腰帶及肩帶式安全帶,惟載具操作人及同乘人員皆僅繫腰帶式安全帶。
該案之飛安改善建議,包括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共三項:加強輔導各協會之活動場地申請審查,並協助訂定活動指導手冊,以建立活動團體之管理機制;持續 依有關法規,要求對合格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所屬之操作人,實施學科、術科之訓練及考驗,並對活動團體所屬之超輕型載具實施檢驗、給證及追蹤管理;強化對 「未具檢驗合格證之超輕型載具」、「未具操作證之超輕型載具操作人」、「未符合有關法規之超輕型載具活動」等違法活動之取締強度,視需要辦理相關法規講 習,加強對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之宣導。及致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共二項:依超輕型載具活動有關法規,制定完成「活動指導手冊」,經主管機關核定並據以完整實 施後,始得辦理相關活動,並對所屬會員及載具實施管理,以提升超輕型載具之活動安全;加強管理超輕型載具活動時乘員需繫緊安全帶之保護措施。
調查報告草案於97年01月29日經本會第108次委員會議審核通過,於97年2月12日對外發布。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本會網站下載www.asc.gov.tw
聯絡人:飛安官任靜怡
電話:289127388分機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