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與內政部消防署共同簽訂合作協議書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與內政部消防署於6月6日完成合作協議書之簽署,明確議定雙方之協同作業及業務協調聯繫方式。合作協議書係以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第一 項「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為依據,訂定之主要目的係為建立業務協調聯繫機制,以強化飛航事故調查作業。
未 來內政部消防署在協助飛安會有關飛航事故調查作業之支援事項包括:在業務及人力負擔許可下,遇飛航事故發生於山區或困難地形時提供專業搜救人力、裝備協助 飛安會調查人員抵達事故現場;依飛安會調查作業需要支援相關器材及硬體、檢測、設備;另飛安會與消防署均相互通知並參加對方舉辦之演習、訓練、講習等。
飛安會與消防署此次藉合作協議書之簽訂,除有效利用政府資源執行飛航事故調查外,將有效建立雙方良性互動及交流,並共同為提昇國內飛航安全而努力。
本會聯絡人
飛安官 任靜怡
email: tracy@asc.gov.tw
Tel:8912738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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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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