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STORCH超輕型載具事故初報
民國100年9月21日,一架STORCH超輕型載具約於1620時自溪州一處飛行場起飛,機上載有操作人1員,該載具於起飛後至彰化芬園縣庄上空盤旋,約於1715 時墜毀於附近果園並起火燃燒,載具全毀,人員遭灼傷。
本會於9月21日1820 時,接獲民航局傳真通報後,立即組成先遣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初步勘查及目擊者訪談,並於次日執行殘骸檢視等蒐證工作。依飛航事故調查法,本會認定該事件屬飛航事故,並依法指定主任調查官及成立專案小組進行事故調查。
有關該事故之其他資料將俟調查小組完成相關作業後再行公布。
聯絡人:工程師 劉震苑
電話:(02)89127388-330
Email:Sherry@asc.gov.tw
相關連結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點閱次數
6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