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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長榮航空公司BR 757班機於桃園機場落地時短暫偏離跑道飛航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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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發布:長榮航空一架空中巴士330-203型客機,於最後進場時,遭受低空稀雲及局部霧之影響,短暫失去目視參考,未對天氣變化作出周研判斷與處置,造成航機著陸時短暫偏離跑道。
 
民 國100年2月26日,BR 757班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6303,執行由杭州蕭山至桃園國際機場之載客班機任務。機上載有飛航組員2人、客艙組員8人,乘客135人。起飛 前飛航組員獲得目的地機場能見度受霧之影響有下降趨勢,該機於桃園機場06跑道落地,落地滾行中飛機左主輪曾短暫偏離跑道,航機無損傷,人員均安。

本會按程序展開調查作業,並依法邀請參與本次調查作業之機關(構)包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長榮航空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等。「調查報告草案」經101年2月21日本會第152次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對外發布。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包括:該機可能於最後進場時,遭遇低空稀雲及局部霧之影響,短暫斷續失去 目視參考,仰轉時所需之目視參考不足,著陸前並未發現左翼偏低而造成航機著陸時偏離至跑道中心線左側。觸地剎那正駕駛員雖企圖修正航機左偏現象,但已無法 停止其偏出跑道之趨勢;飛航組員於落地前應有之狀況警覺不足,已認知天氣為該次飛航之威脅,未對當時天氣變化,作出周延之判斷及處置等3項。「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為:該機進場時,受低空霧影響,增加航機進場及落地操作風險1項。

本會提出「飛安改善建議」計9項,其中對「長榮航空公司」為:加強飛航組員對不穩定能見度之認知、狀況警覺、操作及處置之訓練並於最後進場無法清楚目視跑道時立即重飛1項。對「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包 括:研擬設置06/24跑道之跑道中心線燈之可行性,以強化飛航組員於落地前對正跑道之目視參考依據;設置國際民航組織第14號附約規範之跑道進場燈光系 統樣式,以力求符合國際標準以及強化桃園機場跑道進場燈光系統、跑道邊燈、跑道頭燈及跑道末端燈之單燈即時監測、失效警告及紀錄之功能等3項。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包 括:督導長榮加強飛航組員對不穩定能見度之認知、狀況警覺、操作及處置之訓練並於最後進場無法清楚目視跑道時立即重飛;督導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研擬設置 06/24跑道之跑道中心線燈之可行性,以強化飛航組員於落地前對正跑道之目視參考依據;設置國際民航組織第14號附約規範之跑道進場燈光系統樣式,以力 求符合國際標準;強化桃園機場跑道進場燈光系統、跑道邊燈、跑道頭燈及跑道末端燈之單燈即時監測、失效警告及紀錄之功能及建議重新檢視臺灣地區各機場9浬 順風跑道之正當性與必要性等5項。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網站下載 www.asc.gov.tw
聯絡人:工程師劉震苑Tel:89127388-330
Email:Sherry@asc.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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