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公司GE 5111班機飛航事故初報
民 國102年7月1日復興航空公司一架ATR-72型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22806,班機編號GE 5111航班,於台北時間1618時,由松山機場起飛執行載客任務,目的地為馬公機場。該機於起飛後,駕駛艙儀表板出現”OVERHEAT AIR”超溫警示訊息,同時飛航組員向管制員申請返航,飛航組員於開始執行不正常狀況處理程序時,駕駛艙 ”ELECTRIC SMOK” 警告聲響,飛航組員向管制員宣告”Pan Pan”,要求儘速返航落地,該機於1631時安全返回松山機場,人機均安。
本會接獲通報後,立即組成先遣小組前往松山機場,進行駕駛員及客艙組員初步訪談、航機系統初步地面模擬檢測、取下座艙語音紀錄器及飛航資料紀錄器等 工作。本會依飛航事故調查法及參考國際民航組織第13號附約,認定本案為飛航事故,依法指定主任調查官及成立專案小組進行事故調查。
有關該事故相關事實資料於完成事實資料報告後再行公布。
本會聯絡人
工程師 劉震苑
Tel: 89127388-330
Email:sherry@asc.gov.tw
相關連結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點閱次數
6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