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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航空公司CI 5621飛航事故初報


資料發布日期 10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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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航空公司B747-400F型貨機,班機編號CI 5621,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8716,於民國102年9月8日台北時間上午0320時,由桃園國際機場起飛,執行貨機任務,目的地為阿布達比國際 機場。該機於起飛後,航機高度約於30,000呎時,駕駛艙儀表板出現艙壓高度警告,飛航組員立即執行緊急下降程序,戴上氧氣面罩並向航管宣告緊急狀況 (MAYDAY),要求下降高度及返航落地,於0551時返回桃園機場,人機均安。

本會接獲事故通報後,立即組成先遣小組前往桃園國際機場,進行駕駛員初步訪談、取下座艙語音紀錄器、飛航資料紀錄器及蒐集相關資料,並執行航機系統 地面檢測等初步搜證工作。本會依飛航事故調查法,認定本案屬飛航事故,依法指定主任調查官及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有關該事故相關事實資料於完成 事實資料報告後再行公布。

 

本會聯絡人
工程師 劉震苑
Tel: 89127388-330
Email:sherry@asc.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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