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誠徵「副飛安調查官」1名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誠徵「副飛安調查官」1名
甄選資格:
1. 具以下學經歷之一:
(1).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對擬任職務之專門科學技術有特殊研究及成就,聲譽卓著者。
(2).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 國內外大學(學院)畢業,並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2. 具優良之英語溝通、電腦操作及中、英文寫作能力。
3. 具工作熱忱,及社會使命感之特質。
4. 具國內外民用航空運輸駕駛員或飛航管制員經驗者優先。
工作項目:飛航事故調查及相關工作。
檢附文件:
1. 履歷表及自傳(附最近2個月照片1張及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 民航運輸駕駛員相關佐證資料
3. 郵寄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 廖捐惠秘書 收」
4. 連絡電話:02-33567019或02-89127388轉168
收件日期:103年1月2日至2月14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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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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