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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中國時報103年11月3日A1版 有關復興航空空難相關報導澄清聲明稿


資料發布日期 10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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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報導內文指稱「根據本報獨家取得的黑盒子座艙語音紀錄器錄音抄件…..本報取得墜機失事前黑盒子的關鍵錄音抄件……..」經檢視該內文引述之內容,為由該報提供之7/23復興空難管制對話錄音抄件,非座艙語音紀錄器錄音抄件。

依本會飛航事故調查準作業程序,所有聽過座艙語音紀錄器錄音的人員均需簽認保密切結書,非經授權洩漏相關資訊會被立即勒令退出調查團隊並可能受法律制裁。依飛航事故調查法第二十一條「除飛安會指定之發言人及飛安會網站所公布之資料外,參與調查人員及其主管或其雇用人於調查中不得對外揭露任何調查相關資料」。調查法第三十一條對違反上述規定人員及主管或其雇用人有相關罰則

復興航空GE 222飛航事故調查團隊各專業分組目前正在撰寫事實資料報告階段,對報載內容不予評論,並再次強調所有調查消息之發布統一飛安會為之。

本會聯絡人
工程師 劉震苑
Tel: 89127388-330
Email:  sherry@asc.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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