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0106自製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07年1月6日,一架個人自行設計製造,未經檢驗、無管制號碼之超輕型載具,約於1530時迫降於臺東縣成功鎮台11線省道104.7公里處附近之沙灘,載具全毀,機上2名操作人無傷。
本事故「調查報告」依程序於民國107年8月31日經本會第7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事故調查結論為:
本次事故兩名操作人均為合法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會員,並持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核發之有效操作證,惟載具係由個人自行設計製造,未具備民航局核發之有效檢驗合格證,且未自合法場地起飛,係屬非法之超輕型載具飛航活動。
本次事故肇因可排除天氣、機體結構及飛航操控系統等相關因素;事故載具於巡航時發生引擎轉速下降情形,致輸出馬力無法維持載具飛行高度,操作人實施迫降,造成載具全毀,兩名操作人無傷。因事故後引擎受損嚴重,無法執行相關功能檢測,故無法研判導致引擎動力不足之確切原因。
民航局針對個人或製造廠自行設計製造之超輕型載具訂有檢驗、給證相關規定,惟截至目前為止尚無實際申請案例,民航局或可深入瞭解箇中原因,加強宣導相關程序與規定,並對有意申請者予以輔導。
飛安改善建議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持續加強取締非法超輕型載具活動及輔導合法化之業務;宣導自製超輕型載具取得檢驗合格證之相關程序與規定,並對有意申請之個人或製造廠予以輔導。
致社團法人花蓮縣航空協會
- 宣導並約束所屬會員從事合法超輕型載具飛航活動,以確保飛航安全。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本會網站下載www.asc.gov.tw
聯絡人:工程師 劉震苑
電話:289127388分機330
Email:sherry@asc.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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