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成立獨立調查重大運輸事故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維護全民行的安全
行政院院會今天討論並通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所提「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擬將現行飛航事故獨立調查之模式擴展至鐵道、水路及公路等重大運輸事故。
飛安會表示,安全調查的目的旨在避免類似飛航事故之再發生,不以處分或追究個人責任為目的。自成立以來,飛安會對於每一起民用、公務航空器的飛航事故,皆以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進行參與式調查,意即被調查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共同參與事故調查作業;同時飛安會由獨立運作之委員會審議調查報告,行使調查職權,不需經由行政院或其他部會審核,以達到獨立行使職權之目的。另飛安會調查程序公開透明,調查報告公開上網後,飛安會根據調查結論提出對應之飛安改善建議,偕同相關監理機關、航空業者及飛機製造商共同努力,針對事故根本肇因與潛在風險因素,提出超過1,035項改善建議,具體有效提升飛航安全。自民國87年成立以來,我國渦輪噴射機10年移動平均全毀事故率已從10年前2.73次/百萬離場,逐年下降至現今之零事故率,達成有效降低事故率及死亡率之目標。
飛安會指出,在1021鐵路事故發生後,沉痛的教訓以及寶貴生命的代價讓全民對於獨立調查鐵路運輸事故之呼聲漸增,行政院賴院長回應社會期待,在當週院會後宣示成立獨立調查運輸事故之調查機關,並指示由現行飛安會組織改制。飛安會爰擬具「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並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意見後,法案名稱修正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併同「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於今日提請本次院會討論。
飛安會表示,未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之後,將勇於承擔,繼續秉持獨立、公正、專業的精神,執行國內重大海、陸、空運輸事故調查,建置我國更完全及完善的運輸環境,務必使乘客放心,人民安心,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運安會組織法與調查法草案在本日報行政院會通過之後,將送立法院於本會期內優先審議。
行政院新聞:
行政院會通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 修正名稱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行政院會通過「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 名稱並修正為「運輸事故調查法」
會聯絡人:工程師 劉震苑
電話:89127388-330
mail:Sherry@a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