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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超輕型載具及飛行傘運動,潛在之危險不容忽視


資料發布日期 1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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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成立迄今共計調查超輕型載具事故21件(事故總表如附件所示),近半年來本會接獲分類為超輕型載具之動力飛行傘事故通報共計5件,其中3件經本會認定為飛航事故,已立案調查中。顯示從事該動力飛行傘活動之民眾日益增多,其中潛在之危險性實不容忽視。

本會呼籲社會大眾:

  1. 為確保愛好動力飛行傘活動民眾「飛」的安全,應根據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參與該項活動,並確實熟悉及遵守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如:加入合法活動團體、人員需持有經檢定合格之操作證、載具應經驗證合格並符操作人證照類別、應於合法場地並於核定空域內飛行。
  2. 應注意臨時起意體驗飛行是不安全的,為您的安全考量,於從事該類飛航活動前,應加入合格的協會或團體,成為會員,亦應檢視業者是否具合格裝備等安全證明、檢視契約內容是否包括保險及消費者應注意事項、瞭解飛行起降之空間安全、提供具證照合格專業教練等,並注意場地是否為民航局核准之合格場地,飛行的空域是否為民航局所核定,並應檢視該遊憩場所(活動團體)活動指導手冊是否經交通部會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以保障己身從事飛航活動之適法性及安全性。

 

本會聯絡人

工程師 劉震苑
Tel: 89127388-330
Email:  sherry@asc.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8-11-07
點閱次數 18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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