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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臺鐵第611次車鳯林隧道重大鐵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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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機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車種
電力機車
事故類別
其他
事故時間
110-12-01
事故地點
花蓮縣鳯林隧道

事故簡介

民國110年12月1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一列由臺東站開往花蓮站之第611次復興號列車,約2042時行經萬榮站至鳳林站間,發生第3車與第4車分離,列車經重新連掛後續行至鳳林站,該起事故無人員傷亡。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施工單位工信工程進行施工圍籬移設時,沿用既有施工圍籬的舊孔洞實施複焊,造成焊孔擴大、鏽蝕延續等結果,即使另外加設斜撐鋼筋進行額外加固,仍無法符合原始設計之應力抵抗值,在歷經約1個月多趟次列車通過後,施工圍籬焊接點逐漸鬆動不穩固,可抵抗的應力逐漸下降,當事故列車通過時,因施工圍籬應力承受不住風壓吸引,進而發生脫落傾倒現象。
    2. 事故列車通過該路段時,自第1車開始與脫落傾倒之施工圍籬發生碰撞並延續至第2、3、4車,其中第3車後端手動解鎖裝置提手上留有與施工圍籬高度相關性之紅色漆料,顯示曾與施工圍籬發生碰撞,造成提手上提並轉動,使連結器解連造成列車分離。

    與風險有關
    1. 工程主辦機關鐵道局東工處及監造單位台灣世曦於抽查時,發現施工單位工信工程於現場設置之施工圍籬,未依規範執行維護且有侵入建築界限之情形,但未立即要求工信工程改正,不利於施工圍籬之安全管理。
    2. 施工單位工信工程之施工圍籬施工圖未符合現場實際狀況,包括未標示出施工圍籬遇有落水井的施工工法,且施工圖底柱鋼筋有剛好落於擋碴牆 間隙之情形,不利於現場施工人員按圖施工,無法確保施工圍籬符合既有的應力檢核計算標準以及假設條件。
    3. 臺鐵局未規範列車分離後,在路線恢復正常運轉前的確認程序及恢復正常運轉之條件,當有外物或設備遺留在路線上時,容易與後續通過之列車產生碰撞,衍生二次事故。

    其他
    1. 可排除本次列車分離事故屬於人為操作手動解鎖裝置提手、連結器高差及車廂前阻後湧等因素所造成。
    2. 施工圍籬固定於擋碴牆面之選擇,會影響施工圍籬脫落時傾倒之方向,如施工圍籬設置於面向營運路線之擋碴牆面,在發生脫落傾倒時,因缺乏擋碴牆阻隔,有較高的風險向營運路線傾倒而危害運轉安全。

改善建議

    致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 增訂運轉規章或標準作業程序,訂定列車分離事故後,現場確認程序及恢復正常...
    致交通部鐵道局
  1. 強化臨軌路段施工圍籬的品質查證內容,將是否侵入鐵路建築界限以及穩固狀態...
  2. 督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完成增訂運轉規章或標準作業程序,納入列車...
  3. 針對移設後重複使用之施工圍籬,制定額外加固或其它監控措施並納入規範,並...
    致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 強化臨軌路段施工圍籬的抽查機制,包括施工圍籬是否侵入鐵路建築界限、穩固...
    致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針對移設後重複使用之施工圍籬,重新評估額外加固或其它監控措施,並重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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