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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飛航事故處理及生還因素調查研討會」圓滿成功

時間:2005/08/14 星期日 09:00:00

地點:中央警察大學世界警察博物館國際會議廳

 由行政院飛安委員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內政部刑事警察局、中央警察大學、臺大醫學院法醫學系、桃園縣醫師公會暨桃園縣牙醫師公會所共同舉辦之「2005飛航事故處理及生還因素調查研討會」已正式於8月14日(星期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圓滿閉幕。

本 次會議於8月14日上午九時在中央警察大學世界警察博物館國際會議廳舉行,與會人士來自產官學界共計壹佰餘人參加。飛安會新任主委吳靜雄博士、民航局長張 國政先生、立法委員郭榮宗先生、桃園縣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武誼先生及桃園縣牙醫師公會理事長王金順先生等人皆應邀於開幕典禮中上台致詞。

本會新任主任委員吳靜雄博士於致詞中殷切指出,從過去的處理經驗可以看出,飛航事故處理及生還因素調查需要國人團結合作及國家資源共享,本次會議蒞臨人士皆來自產官學專家學者,期望所有與會者能藉此研討會分享心得建立共識,充分發揮各機關團體之專業能力。

本次研討會共邀請發表七篇專題演講,內容涵蓋飛航事故罹難者遺體處理及經驗、遺體鑑定及法醫學鑑定、航空站對飛航事故之緊急應變處理及飛航事故之生還因素調查等。茲將演講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 避免錯誤資訊之道應根據官方資料,建立單一發言人制度,結合法醫、醫界與牙醫共同合作並加強相關訓練。

 

    • 罹難者身分鑑定方式包括指紋、DNA、牙齒、隨身飾品、手術/刺青/整型、性別/成人小孩/衣著及家人指認等,現場工作可藉由相關資訊之比對確認,以達有效迅速之遺體辨識。

 

    • 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範由內政部負責犯罪偵防、協助罹難者遺體相驗等事項;法務部負責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儘速辦理罹難者遺體相驗工作事項;失事調查或事實認定職權機關則由飛安委員會負責失事調查;檢察機關負責犯罪事實認定。

 

    • 罹難者身分鑑定方式中外不同,國內重大空難之身分鑑定往往因民情不同而有時間上的壓力,國內相關團體應善用有限的資源,提升鑑定設備及改善裝備差異,方能達到最高績效。

 

    • 法 務部法醫研究所己完成支援重大災難死因鑑定之硬體、軟體資料庫資訊作業系統,罹難者基本資料查詢報表可供罹難者家屬快速查詢指認,遺體相驗記錄報表有助災 難失事原因調查,釐清責任歸屬。在「處理重大災難遺體相驗及人身鑑定標準作業流程」則包括:事件之通報及研判、動員之前置作業、現場處理以及善後等鑑定、 偵查程序,及支援重大災難死因鑑定人員訓練計畫。

 

    • 空難事件的處理流程包括行政支援、基地、管控、調查、團隊;遺體的處理流程包括遺體分類、遺體檢查、死後資訊、生前資訊、資料比對、確認、家屬說明會、開具遺體相驗證明書、家屬領回遺體。

 

    • 飛航事故生還因素調查包括航機耐撞性、機上緊急裝備、撤離程序 、機場應變及傷亡分析,飛安會調查官與檢察官、法醫、刑事警察及檢驗人員對生還因素調查應凝聚共識,使政府與民間團體在飛航事故發生後能有更完整更具合作性之遺體處理作業及生還因素調查。

 


本研討會在綜合討論中與會者踴躍提問並交換意見後,於下午四時三十分圓滿閉幕。

2005飛航事故處理及生還因素調查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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