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華信航空公司AE7931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運安會)發布:華信航空公司AE7931班機於下降過程客艙短暫失壓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08年5月2日,華信航空公司一架ATR72-212A型客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6851,航班編號AE7931,由高雄國際機場起飛,目的地為花蓮機場,機上載有正駕駛員、副駕駛員各1人,客艙組員2人、隨機機務1人及乘客48員,共計53人。該機於下降過程中「客艙高度過高」警告作動,經飛航組員處置後,降落於花蓮機場,人機均安。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及國際民航公約第13號附約(Annex 13 to 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相關內容,運安會為負責調查本次飛航事故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包括:法國航空器失事調查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調查報告於民國109年8月7日經運安會第1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
- 事故機自高雄機場起飛前,空調地面連接單向閥可能已經故障無法維持在全關閉位置,使航機加壓艙內與艙外大氣環境連通,航機自巡航高度下降過程中,客艙加壓系統受到當時飛行高度、空調系統進氣量下降及單向閥未關閉的影響,無法建立適當客艙壓力,導致觸發客艙高度過高警告。
本次事故「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
- 本次事故發生前,華信並未評估航空器製造廠於107年2月發布之單向閥翻新改進資訊信函(RIL-2018-03),更換改良設計的新型單向閥。
- 本次事故發生前,華信Pre-flight、Transit及Daily check工單無相關使用地面外接冷氣車後,應檢查及確認空調地面連接單向閥在全關閉位置之說明。
- 事故機於飛航空層130巡航過程中,因機艙內部空氣自未閉合之單向閥門洩出機外,使客艙高度自約2,000呎逐漸上升至約8,000呎;飛航組員若曾於航機巡航期間檢查客艙高度之確切數值,應有機會提早發現客艙高度高於正常值。
本次事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相關問題華信均已完成改正,因而無改善建議。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飛安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專員 楊依紋
電話:02-77276217
電郵: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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