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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高雄籍新億鰏 36 號漁船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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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高雄籍新億鰏 36 號漁船, 於王功漁港外海與 MARCLIFF 碰撞後,導致翻覆水路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 108 年 8 月 20 日,高雄籍漁船新億鰏 36 號(以下簡稱新億鰏),於彰化縣王功漁港西北方附近漁撈作業,因漁具打結無法下網作業,便駛往東南方漁船較少處整理漁具。次日,貨櫃船 MARCLIFF 於臺中港裝卸貨完畢並開往高雄港, 在大副值班沿岸航行使用雷達輔助瞭望期間,由於未能保持正確瞭望及使用雷達功能,因而撞擊新億鰏船艉,導致翻覆事故,並造成新億鰏船上 5 人輕微擦傷及 1 人重傷。事故後,無環境汙染情況。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及國際海事組織海難事故調查章程相關內容,運安會為負責本次水路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 包括:交通部航港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本調查報告於 109 年 9 月 30 日經本會第 16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共 2 項:

1. MARCLIFF 駕駛臺大副當值期間,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5 條之規定保持正確瞭望;在利用避碰雷達當作輔助瞭望時,設定避碰雷達警告音響之功能為關閉, 以致接近新億鰏過程中無任何警告音響作動而肇致事故。

2. 新億鰏航行中船長在停俥漂航前,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5 條之規定保持正確瞭望,以致未瞭解其處境及碰撞危機;在發現 MARCLIFF 接近時,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17 條之規定,於不能避免碰撞時,未立即動俥採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之措施以致遭撞擊翻覆。


「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共 4 項:

1. 船長及駕駛員忽視駕駛臺避碰雷達安全警告設定為最小值及駕駛臺航行值班報警系統關閉之現象。

2. MARCLIFF 駕駛臺值班大副未持續關注雷達進行瞭望,不符 STCW 國際公約 A 篇「強制性標準」中有關「瞭望」及「履行航行當值」之規定;未運用視覺、聽覺等因應環境變異之方式進行瞭望,未能發現碰撞風險,不符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正確瞭望」之規定。

3. 大副靠泊期間負責貨物裝卸作業,完工後立即開船繼續駕駛臺航行值班,而應該同時值班船員卻受船長派遣執行保養工作,致駕駛臺沿岸航行瞭望作業由大副一人承擔。

4. 船長自接任到發生事故經過 7 天 3 個港口,未履行船長職務填寫「船長夜令簿」俾使當值駕駛員遵守,該船長夜令簿為安全管理系統之一環,和保持連續安全航行有密切關係。

「其他調查發現」共 1 項:

1. 航向紀錄器於事故時段之時間和航向不相符,顯示離港前航向紀錄器未開啟,駕駛臺航儀管理紀律不完善。

本會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計 3 項:
對「船舶管理公司 MarConsult Schiffahrt (GmbH & Co.) KG」共 3 項:

1. 要求所屬船員重視駕駛臺航儀安全設定檢查,避免雷達安全警告設定為最小值及駕駛臺航行值班報警系統關閉之現象。

2. 宣導船隊連續安全航行之重要性,航行期間應正確瞭望。

3. 督導船隊安全管理系統執行成效並審查評鑑結果。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 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專員 楊依紋

電話:02-77276217

電郵: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9-11-03
點閱次數 9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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