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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94 年 07 月委員會月報


資料發布日期 1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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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月報 民國94年7月份 壹、 飛航事故調查作業 一、立榮濕租予長榮BR826: 1. 本次委員會議立榮航空公司來會陳述意見 2. 後續作業: (1) 94年8月公布調查報告 二、遠航EF182: 1. 調查報告草案已於6月20日送相關單位提供意見,待意見回覆後進行草案綜整。 2. 後續作業: (1) 94年8月第81次委員會議陳報調查報告草案 (2) 94年9月第82次委員會議相關機關(構) 來會陳述意見 (3) 94年10月發布調查報告 三、復興GE536: 1. 事實資料以發布 2. 現正進行分析作業中後續作業: (1) 94年9月底報告草案分送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2) 94年12月委員會議中陳報調查報告草案 四、華航CI 150D: 1. 繼續進行事實報告撰寫 2. 第二批氣象資料待日本航空與鐵道安全委員會提供 五、超輕0320 Hawk II: 1. 已依委員會議意見修改後完成調查報告草案,送交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2. 民航局於7月19日函復意見,其他單位、人員對本草案無意見。 3. 於本(80)次委員會議提報最終調查報告草案,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函送相關單位。 4. 相關單位將於第81次委員會議來會陳述意見。 5. 修正後發布調查報告。 七、長榮BR2196: 1. 「事實資料」尚缺日本運輸省航空與鐵道安全委員會提供事故當時點之氣象資料。 2. 事實資料報告發布後二個月完成「初步調查報告」草案,送交相關單位提意見。 八、復興GE028: 1. 7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先遣小組展開調查初步作業。 2. 7月20日賡續現場調查作業,完成事故認定程序,確認屬飛航事故,指派主任調查官展開調查作業,本會網站發布最新消息。 3. 7月25日召開專案調查小組組織會議 4. 預計後續作業進度: (1) 7月29日座艙語音紀錄抄件確認 (2) 8月3日起航空器製造廠結構損害評估作業 (3) 10月事實資料確認 九、0707超輕EIPPER事件認定經過 1. 7月7日1150由媒體(電視)得知,1210獲民航局通報。 2. 事件認定:該事件雖獲通報,然經本會派員抵達現場後瞭解,既無人員傷亡,輕航機亦無實質損害,未達飛航事故要件,不屬本會調查權責,已轉由民航局進行後續作業。 調查中飛航事故

日期航空器使用人班機號碼/
航空器種類/
註冊號碼
事故簡述傷亡現況改善建議
93.10.18復興航空公司GE536
A321
B-22310

松山機場落地滾行時,滑出跑道,前起落架減震支柱內筒折斷,二號發動機觸地受損

已發佈事實資料報告期中飛安通告3項
94.02.07中華航空公司CI150D
A300-600R
B-18579

飛航中遭遇亂流

2人重傷(骨折)
6人輕傷
調查中
94.03.28長榮航空公司BR-2196
A330-200
B-16306

飛航中遭遇亂流

1人重傷
55人輕傷
調查中
93.08.24遠東航空公司EF182
MD-82
B-28021

於松山機場落地滑行時偏出跑道

已完成調查報告草案,9月公布調查報告。
94.03.20私人Hawk II

於試飛時墜落

6月23日送出調查報告草案,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94.07.19復興航空公司GE028
ATR72
B-22805

松山機場落地後,滑行時撞及停機坪照明燈柱,右翼尖部位前樑及隔艙壁鈑變形

空服員1人輕傷調查中
貳、其他業務 一、 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簽訂合作協議書一事,空勤總隊組織法已經立法院通過,其高層人事已定,本(7)月底應可完成簽訂手續。 二、 與印尼運輸安全委員會(NTSC)簽訂瞭解備忘錄(MOU),我外交部已去函印方,尚待印方作業。 三、 本會「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協建醫療體系建置之「病人安全報告系統」已由上個月之40家增加至155家醫療院所參與。 四、 本會GE543調查報告對交通部所提飛安改善建議,尚待交通部回覆其執行計畫,會內進行審核後,始能報院追蹤、列管。 五、 本會調查CI-611飛航事故所保管之殘骸、證物等,除保留部分有教學意義、用途者外,其餘已於日前徵得澎湖地檢署同意發還。 六、 本會新辦公地點籌設進度: 1. 已於6月27日函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 2. 預計8月進行招標作業,9月進行裝修工程,12月下旬遷入 ?、各組工作重點、進度 一、行政法制組 1. 7月21日赴立法院拜訪黃健庭委員法案助理,了解其推動「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之原委。 2. 飛航事故調查法中英文版、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中文版將集結成冊,分送相關單位。 3. 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英譯審查作業仍在進行中。 二、 飛航事故調查組 1. 完成本會之「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中文版修訂,本月送印,並重訂分送機關團體名稱。英文版正進行中。 2. 與民航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內政部刑警局、台大法醫研究所等籌備完成8月14日份辦之「重大空難事故處理作業研討會」,會議內容與程序如附件。擬請主委擔任開幕致詞貴賓之一;是否邀請其他單位主管(官)請委員們裁示。法醫研究所及醫師公會團體已邀約法務部長及次長(曾分別擔任大園及新航空難檢察長)。 3. 條列本會調查人員培訓要點如附件。 三、飛航安全組 1. 賡續辦理飛安改善建議追蹤機制 (1) 復興GE543事故,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初審完畢, 和相關單位協調辦理中。 (2) 消隊NF901事故,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初審完畢, 和相關單位協調辦理中 (3) 華航CI611事故,待彙整各單位提報分項執行計畫後辦理。 2. 辦理本年度民航界對本會職掌及業務認知之問卷調查工作。 四、調查實驗室 1. 支援各調查小組作業。 2. 協助印尼NTSC及波音飛航紀錄器解讀。 3. 維護國際飛航紀錄器調查員小組網站(IRIG) 4. 研發調持查技術等 (1) 積冰數值模擬分析(中期,委託淡大) (2) 晴空亂流分析(CI150D及BR2196,委託美國海軍研究院-NRL) 5. 提供中國民航總局安全技術中心飛航紀錄器解讀及分析訓練課程。
最後異動時間 108-11-07
點閱次數 7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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