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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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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筆資料
改善建議編號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受建議單位 狀態
table_icon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TTSB-MSR-23-09-022 建立港區工事資訊管理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引水人熟悉港區工事之重要資訊,並確保其船舶之領航安全。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9-021 要求所屬引水人應依照「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不得於雙向航道超越他船或交會,需等候出港船離開防波堤,接近外海雙向航道終點線後,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確認允許後再行進港,並確保船舶位於航道中央線位置,以保障進出港船之航行安全。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9-020 參照IMO A.1158(32),修訂高雄港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使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具備積極及專業態度,及時提供船長或引水人適當的航行安全管制措施,使用標準術語提出訊息、勸告、警告及指示。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9 未修訂我國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前,參照其他國家航路標識技術規範或指引,重新檢視港區各項助航設施,確認各設施運作正常;並研擬必要之巡查計畫。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8 參照國際燈塔協會(IALA)或其他國家航路標識技術規範或指引,修訂我國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律定設施尺寸及能見距等規格之參考標準;提供航路標識設置機關(構)明確依據,以利有效發揮助航設施之警示功能。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7 監督引水人,建立港區工事資訊管理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引水人熟悉港區工事之重要資訊,並確保其船舶之領航安全。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able_icon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TTSB-MSR-23-09-016 要求所屬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提前結束領航時,需主動回報港口VTS,經確認後方可結束領航作業。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9-015 擬定作業方針改善作業環境,落實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引航船舶之任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確保臺灣國際商港港內交通安全。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9-014 為維護港區航行安全,評估制定相關規章,明定引水人於領航作業結束前之回報機制。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3 為降低引水人領航風險與事故,協助各港引水人辦事處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落實獨立的安全管理監督系統。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2 為確保臺灣國際商港港內交通安全,監督各港引水辦事處,落實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引航船舶之任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1 修訂引水人管理規則,引水人於執行領航業務時,非天候因素,在強制引水港區不得於港內中途離船。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10 為降低引水人領航風險與事故,監督航港局協助各港引水人辦事處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落實獨立的安全管理監督系統。 交通部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9 為提升港區航行安全,以利不熟悉我國商港之船長能容易獲取港內相關交通資訊,落實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之規定,訂定及公告我國引水區域及引水人登輪點及離船點位置,並提供資訊予相關單位於海圖上修訂公布。 交通部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able_icon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TTSB-MSR-23-09-008 重新檢視港區內人員落海之演練計畫,確保演練內容接近真實危機狀況。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7 針對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災害緊急應變程序,擬定標準通話術語,以強化海難及突發事件之通信效率及救援結果。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6 檢討轄下各港務分公司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容,確保VTS管制員及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具備應有的能力應處各式災害。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5 評估提昇我國引水人體格檢查制度與配套措施,至少包括: 強化引水人體格檢查相關標準,提供指引說明各項檢查重點,及評估流程供檢驗醫師依循,以確保體格檢查結果之一致性。 提昇引水人體格檢查內容詳盡程度,確保其健康狀況足以勝任工作,以維護自身與船舶進出港口安全。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4 參考其他國家引水人協會作法,研擬引水人登輪和離船之操作準則,以保護引水人及船員之安全。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3 以本案為例,週知全國引水人「救生衣須穿著於所有衣物最外層」,以確保救生衣於不慎落海時能發揮應有效能。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2 檢討國際商港引水船設備並與國際接軌,考量各港地緣關係及天候狀況而建置該港適用引水船,確保引水人登離輪安全,以達強制引水確保臺灣國際商港航道及航行安全之宗旨。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9-001 參考IMO A.960(23)號決議文,依臺中港港埠設施與水文條件,適時檢討改善臺中港進港貨船引水登輪區位置。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able_icon 大發一號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TTSB-MSR-23-08-004 宣導船隊於海上航行時,採取相對應之措施前需先做好充分評估,以維航行安全。 新發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8-003 宣導船隊於航行時應善用視覺、聽覺、各式航儀及適合當前環境可使用之方法,保持正確瞭望,遵守 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以避免船舶碰撞。 新發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8-002 於我國海域及商港範圍發生重大水路事故時,必須考量安全調查之證據保全作為,將船舶放行前需通報運安會。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TSB-MSR-23-08-001 於我國海域及商港範圍發生重大水路事故時,確保轄下相關單位遵守運輸事故調查法,必須考量安全調查之證據保全作為,將船舶放行前需徵求運安會同意。 交通部航港局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table_icon 興旺發707號漁船重大水路事故
TTSB-MSR-23-07-005 宣導船隊於海上航行時,駕駛臺當值船員需保持正確瞭望,以及了解可能碰撞之潛存危險因素,以避免事故發生。 Kirikore Fisheries Co Ltd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7-004 加強船隊教育訓練,當值駕駛員需完全了解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相關規定,以避免船舶碰撞。 Kirikore Fisheries Co Ltd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7-003 落實所屬船隊於船舶航行時,需安排適任船員於駕駛臺航行當值,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興旺發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TTSB-MSR-23-07-002 落實所屬船隊於境外更換船員時,須符合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22條規定,符合幹部最低員額,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興旺發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22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建立港區工事資訊管理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引水人熟悉港區工事之重要資訊,並確保其船舶之領航安全。
受建議單位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21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要求所屬引水人應依照「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不得於雙向航道超越他船或交會,需等候出港船離開防波堤,接近外海雙向航道終點線後,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確認允許後再行進港,並確保船舶位於航道中央線位置,以保障進出港船之航行安全。
受建議單位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20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參照IMO A.1158(32),修訂高雄港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作業手冊,使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管制員具備積極及專業態度,及時提供船長或引水人適當的航行安全管制措施,使用標準術語提出訊息、勸告、警告及指示。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9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未修訂我國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前,參照其他國家航路標識技術規範或指引,重新檢視港區各項助航設施,確認各設施運作正常;並研擬必要之巡查計畫。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8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參照國際燈塔協會(IALA)或其他國家航路標識技術規範或指引,修訂我國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律定設施尺寸及能見距等規格之參考標準;提供航路標識設置機關(構)明確依據,以利有效發揮助航設施之警示功能。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依蜜莉(TORM EMILIE)成品油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7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監督引水人,建立港區工事資訊管理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引水人熟悉港區工事之重要資訊,並確保其船舶之領航安全。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6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要求所屬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提前結束領航時,需主動回報港口VTS,經確認後方可結束領航作業。
受建議單位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5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擬定作業方針改善作業環境,落實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引航船舶之任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確保臺灣國際商港港內交通安全。
受建議單位
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4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為維護港區航行安全,評估制定相關規章,明定引水人於領航作業結束前之回報機制。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3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為降低引水人領航風險與事故,協助各港引水人辦事處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落實獨立的安全管理監督系統。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2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為確保臺灣國際商港港內交通安全,監督各港引水辦事處,落實引水人於強制引水區內全程執行引航船舶之任務,以達強制引水之目的。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1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修訂引水人管理規則,引水人於執行領航業務時,非天候因素,在強制引水港區不得於港內中途離船。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10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為降低引水人領航風險與事故,監督航港局協助各港引水人辦事處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落實獨立的安全管理監督系統。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KOOMBANA BAY散裝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9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為提升港區航行安全,以利不熟悉我國商港之船長能容易獲取港內相關交通資訊,落實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之規定,訂定及公告我國引水區域及引水人登輪點及離船點位置,並提供資訊予相關單位於海圖上修訂公布。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8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港區內人員落海之演練計畫,確保演練內容接近真實危機狀況。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7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針對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災害緊急應變程序,擬定標準通話術語,以強化海難及突發事件之通信效率及救援結果。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6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檢討轄下各港務分公司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容,確保VTS管制員及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具備應有的能力應處各式災害。
受建議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5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評估提昇我國引水人體格檢查制度與配套措施,至少包括: 強化引水人體格檢查相關標準,提供指引說明各項檢查重點,及評估流程供檢驗醫師依循,以確保體格檢查結果之一致性。 提昇引水人體格檢查內容詳盡程度,確保其健康狀況足以勝任工作,以維護自身與船舶進出港口安全。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4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參考其他國家引水人協會作法,研擬引水人登輪和離船之操作準則,以保護引水人及船員之安全。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3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以本案為例,週知全國引水人「救生衣須穿著於所有衣物最外層」,以確保救生衣於不慎落海時能發揮應有效能。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2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檢討國際商港引水船設備並與國際接軌,考量各港地緣關係及天候狀況而建置該港適用引水船,確保引水人登離輪安全,以達強制引水確保臺灣國際商港航道及航行安全之宗旨。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曉洋輪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9-001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參考IMO A.960(23)號決議文,依臺中港港埠設施與水文條件,適時檢討改善臺中港進港貨船引水登輪區位置。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大發一號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8-004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宣導船隊於海上航行時,採取相對應之措施前需先做好充分評估,以維航行安全。
受建議單位
新發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大發一號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8-003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宣導船隊於航行時應善用視覺、聽覺、各式航儀及適合當前環境可使用之方法,保持正確瞭望,遵守 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以避免船舶碰撞。
受建議單位
新發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大發一號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8-002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於我國海域及商港範圍發生重大水路事故時,必須考量安全調查之證據保全作為,將船舶放行前需通報運安會。
受建議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大發一號貨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8-001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於我國海域及商港範圍發生重大水路事故時,確保轄下相關單位遵守運輸事故調查法,必須考量安全調查之證據保全作為,將船舶放行前需徵求運安會同意。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狀態
等候回覆或處理中
興旺發707號漁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7-005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宣導船隊於海上航行時,駕駛臺當值船員需保持正確瞭望,以及了解可能碰撞之潛存危險因素,以避免事故發生。
受建議單位
Kirikore Fisheries Co Ltd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興旺發707號漁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7-004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加強船隊教育訓練,當值駕駛員需完全了解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相關規定,以避免船舶碰撞。
受建議單位
Kirikore Fisheries Co Ltd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興旺發707號漁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7-003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落實所屬船隊於船舶航行時,需安排適任船員於駕駛臺航行當值,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受建議單位
興旺發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興旺發707號漁船重大水路事故
建議改善編號
TTSB-MSR-23-07-002
事故名稱 / 改善建議內容
落實所屬船隊於境外更換船員時,須符合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22條規定,符合幹部最低員額,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受建議單位
興旺發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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