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9909-01
事故名稱 | 中華航空公司 DT2 BOEING 747SP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18253 於中正國際機場訓練飛行 落地減速階段偏出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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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9909-01 |
受建議單位 | 中華航空公司 |
改善建議狀態 |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
改善建議內容 |
要求飛航組員確按飛機操作手冊及相關航務文件之程序操作航機。 |
回覆往來紀錄 |
中華航空回覆: 一、 本公司改善措施如后: 標考室已於1999/09/14發布FOI-9909-14級1999/10/01頒發通告〈FOB-9963〉,通知組員有關滑行速度限制,詳細如下: 1. 落地前須按Briefing卡提示,提示內容應含預定脫離跑道之適當速度、滑行道、滑行路線、停機位置及煞車系統之運用等;PF應告知全體組員預期操作方式及企圖。 2. 任何組員於進場提示〈APPROACH BRIEFING〉時,提示全體組員可能脫離跑道時機,並考量使用全跑道脫離。任何組員PNF落地後對速度標準之呼叫,應依據IAS CALL OUT G/S 80 KNOTS、30 KNOTS。修訂各項滑行速度規定如下:〈依據G/S〉 ● 高速脫離滑行道,脫離地速限30 KTS以下。 ● G/S大於30KNOTS,應避免使用鼻輪轉向。 ● 大角度轉彎地速不得超過10 KNOTS。 ● 滑行道直線滑行最大地速25 KNOTS。 ● 停機區滑行最大地速10 KNOTS。 ● 濕滑跑道一律10 KNOTS以下操作及轉彎。 3. 要求各機隊於安技會宣達,各機隊已於1999年九月份安技會宣達組員並要求確遵飛機操作手冊及相關航務程序操作航機外,脫離跑道並增CALL 30 KNOTS PNF 能幫助PF 之安全操作。 4. 有關人員處置事宜本公司以均已遵照鈞局指示辦理。 5. 742機隊因無FODAS資料,本公司加強該機隊查核,以CVR、DFDR及飛航督考與業務查核,均以改善。 6. 航機發生異常事件落地後應將CVR之CB拔出,以利事件調查。 7. 組派中心已於2000/03/09修訂航務主管擔任考核任務之規定。
飛安會意見: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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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
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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