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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IR-02-10-001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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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華信航空公司 AE737 班機 FOKKER50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12272 立榮航空公司移機 MD 90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17920 於臺北松山國際機場地面碰撞
改善建議編號 ASC-AIR-02-10-001
受建議單位 立榮航空公司
改善建議狀態 非本國政府機關,由其相關主管機關督導
改善建議內容

執行航機推/移機作業時,確實依據勤務作業手冊之標準作程序執行人員派遣及作業。

回覆往來紀錄

立榮航空回覆:

  1. 本事件發生後,立榮航空公司即召開檢討會,召集各勤務作業單位主管針對事件經過、肇因分析,策訂改善措施,通告該公司之各機場辦事處,落實執行。
  2. 該公司已要求其各機場辦事處確實依據作業手冊推/拖/移機人數派遣規定,派遣及作業並落實執行自我督察。飛安室、總公司企劃室勤務管理組亦嚴格督導考核。
  3. 該公司執行航機推/拖/移機作業時,已依據「公司國內線勤務作業手冊」推/拖/移機人員派遣規定辦理。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0-03-10
點閱次數 10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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