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14-10-012
| 事故名稱 | 中興航空公司 BK 117B-2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77009 執行運補作業於玉山北峰停機坪落地時墜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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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14-10-012 |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 改善建議內容 | 
 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詳細正確之申請飛航直昇機臨時起降場資料,並強化審查程序。  | 
                            
| 回覆往來紀錄 | 
 104/01/30交航(一)字第1048100018號 
 民航局已於103年10月21日以場建字1035010311號函,請國內經營普通航空業之中興航空,應依「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第21條及「直昇機機場設計規範」第8章之規定,於申請臨時性之直昇機起降場所時,檢附正確資料,包含相關物體之標示(如:房屋、樹木、電塔等高度及相對位置),並確實註明所設置安全區、起降區及機場識別標線或標記大小長度(並需有相關量測尺規佐證現場實際現況),同時示意指北針及四個方向照片與現況符合,俾利民航局審查判斷。 
 飛安會意見:請重提計畫或辦理情形。 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執行內容文中所提場建字1035010311號函受文者為中興航空,與改善建議之內容仍有差異,受文者應泛指所有須申請飛航直昇機臨時起降場之航空公司。 
 
 104/05/14交航(一)字第1048100134號 
 民航局已於103年10月21日以場建字1035010311號函,請國內經營普通航空業之中興航空,應依「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第21條及「直昇機機場設計規範」第8章之規定,於申請臨時性之直昇機起降場所時,檢附正確資料,包含相關物體之標示(如:房屋、樹木、電塔等高度及相對位置),並確實註明所設置安全區、起降區及機場識別標線或標記大小長度(並需有相關量測尺規佐證現場實際現況),同時示意指北針及四個方向照片與現況符合,俾利民航局審查判斷。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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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異動時間
                        114-01-03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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