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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7-08-001


資料發布日期 1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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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AJ2666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7-08-001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促凱翔航空運動促進協會確實強化所屬操作人有關載具失速改正之觀念與技巧,及起降階段對載具空速、高度、姿態等各項參數之檢查與偏離改正。

回覆往來紀錄

106/11/21交航(一)字第1068100262號

一、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已督導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凱翔航空運動促進協會(以下簡稱凱翔)完成下列事項,摘要如下:
(一)強化所屬教練與操作人有關載具失速改正之觀念與技巧,避免於低高度及轉彎情況下進入不正常狀態,並確依操作手冊相關失速改正程序執行。(ASC-ASR-17-08-002)民航局已針對(飛安改善建議:ASC-ASR-17-08-002)督導凱翔飛航教練黃正男加強學(術)科訓練,並於106年1月25日以標準一字第1065002033號函文同意備查。
(二)強化所屬教練與操作人對載具空速、高度、姿態 等各項參數之檢查與偏離改正,尤以起降階段之高風 險期間,更應提高警覺,加大安全裕度。(ASC-ASR-17-08-003)民航局已督導凱翔並於106年11 月7日以標準一字第1065025670 號函核准協會活動指導手冊內增訂有關訓練安全之規定,要求所屬教練與操作人確遵程序操作及緊急處置;並律定所屬教練每月實施失速及不正常動作改正等課目交互帶飛1 架次之規定,以為遵循。
(三)落實活動指導手冊內容,以保持事故現場及證物 之完整。(ASC-ASR-17-08-004)民航局已督導凱翔並於106年11月7日以標準一字第1065025670 號函核准協會活動指導手冊內增訂飛航事故發生於場內及場外之處理作業規定內容。

 

飛安會意見:已完成改善,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14
點閱次數 10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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