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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8-03-008


資料發布日期 1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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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Sikorsky UH-60M 型機 編號 NA-703 於臺中港執行訓練時人員落海受傷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8-03-008
受建議單位 內政部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飛安監理會之組織與運作成效,並協助其成立正式之飛安管理單位,以強化其內部安全管理。

回覆往來紀錄

107/05/29/內授空勤字第1070860034號

1.內政部部空中勤務總隊於民國93年3月10日成立
  「籌備處」時,即設有「飛安組」之正式編制及人員,
  專責執行「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後於民國94年11
  月9日成立「空中勤務總隊」,受限於業務單位設置額
  度(6個),不得不裁撤「飛安組」,原「飛行及地面
  安全管理」業務則分別移至航務組、機務組及勤務指揮
  中心執行;另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飛安監理會」,
  負責「監理」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
2.為使空中勤務總隊的飛安工作能執行的更確實、
  更有保障,以朝向成立正式飛安部門之方向努力。

【辦理情形】
組設調整成立正式之飛安管理單位,目前研擬中。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108/05/17/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34號

空中勤務總隊於民國108年3月26日台內空勤字第1080860022號令核定「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部份條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編制表」正式成立飛安組,提升飛安管理部門位階取代原「飛安監理會」功能,為空中勤務總隊最高飛安管理部門,負責綜理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積極推動飛安工作,提升飛航安全。

飛安會意見:建請解除列管

 

108/01/04/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02號

1. 本部空中勤務總隊於民國93年3月10日成立「籌備處」時,即設有「飛安組」之正式編制及人員,專責執行「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後於民國94年11月9日成立「空中勤務總隊」,受限於業務單位設置額度(6個),不得不裁撤「飛安組」,原「飛行及地面安全管理」業務則分別移至航務組、機務組及勤務指揮中心執行;另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飛安監理會」,負責「監理」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及地面安全業務。

2. 為使空中勤務總隊的飛安工作能執行的更確實、更有保障,以朝向成立正式飛安部門之方向努力。

有關本部空中勤務總隊成立正式之飛安管理單位,目前已完成組織內部調整規劃並同時修訂「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全案現正於本部審核中。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14
點閱次數 10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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