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18-03-009
事故名稱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Sikorsky UH-60M 型機 編號 NA-703 於臺中港執行訓練時人員落海受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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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18-03-009 |
受建議單位 | 內政部 |
飛安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儘速建立一專職、專責、有效之飛安監理機制,以改善公務航空器之飛航安全。 |
回覆往來紀錄 |
107/05/29/內授空勤字第1070860034號
1.飛安管理工作屬機關「自律」之作為;飛安監理 【辦理情形】
108/01/04/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02號 1. 飛安管理工作屬機關「自律」之作為;飛安監理機制則屬「他律」作為,其主要功能是監督機關之飛安管理工作是否完備,並適時提出相關改善建議,達到無安全漏洞之安全功能。 2.空勤總隊刻正辦理組織調整,成立正式飛安部門,強化其運作機制,改善公務航空器之飛航安全,並規劃就「他律」(外部監理)及「自律」(內部管理)兩方面推動具體作為;由外聘委員監理飛地安工作,另調派具資深飛行與機務專長人員辦理飛行及地面安全管理業務,以有效執行飛航安全之管控與監理功能。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108/05/17/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34號 1. 空中勤務總隊於民國108年3月28日空勤人字第108000245號函發布成立飛安組,分設查核及預防2科,推動飛安相關事宜,掌理事項如下: 總隊飛航安全監理機制與飛航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 2. 持續推動「他律」(外部監理)及「自律」(內部管理)作為: 遴聘飛安委員(8人)每月規劃1位委員赴空勤總隊1處駐地實施飛安督導訪談;每季召開委員會議,對空勤總相關飛安作為提出改善建言。 由飛安組查核科人員每月輪流至各駐地實施稽查,針對飛行管理及地面安全作為等執行情形,以有效掌握飛航安全與監理功能,達到安全無漏洞之虞。 飛安會意見:建請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