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1-10-004
事故名稱 | 0410臺鐵第3198次車屏山巷平交道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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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1-10-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提高貨運業安全管理自主檢查表之行車安全教育訓練辦理頻率,並督導業者確實執行。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督導業者辦理貨運業安全管理自主檢查表之行車安全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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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 公路局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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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3年03月13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1/1/10路運綜字第1100138967號 一、公路總局針對貨運業安全管理已訂有相關行政作業機制,包含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安全考核作業要點、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營運EIS管理計畫、常態性汽車貨運三業年度聯合稽查計畫等,現行各監理機關依據各行政作業機制進行實地考核作業,並藉此協助輔導業者建立公司管理機制。 運安會意見:建議重提。 一、 公路總局所擬具體工作內容著重於既有EIS計畫,惟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EIS計畫暨安全考核機制,無法使監理所站了解業者平時辦理訓練教材內容、頻率及查核機制,顯見公路總局未針對該條改善建議予以檢討。
111/4/1運安字第1110001216號函交通部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交通部再行補充資料。 111/5/30路運綜字第1110053041號 一、公路總局針對貨運業安全管理已訂有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安全考核作業要點等相關行政作業機制,現行各監理機關依據各行政作業機制進行實地考核作業。
交通部公路總局將研議規範貨運三業業者每半年應對所屬駕駛人辦理一次以上之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待公路總局實質發布相關作業規定及督導業者執行成果後,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4路運綜字第1120080387號 一、公路總局針對貨運業安全管理已訂有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安全考核作業要點等相關行政作業機制,現行各監理機關依據各行政作業機制進行實地考核作業。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交通部及所屬公路總局已完成法規修訂、「貨運業安全管理自主檢查表」頒布,待公路總局提出具體督導業者紀錄或成果後解除列管。
113/1/12路運綜字第120157784號 一、公路局針對貨運業安全管理已訂有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安全考核作業要點等相關行政作業機制,現行各監理機關依據各行政作業機制進行實地考核作業。
運安會意見: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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