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1-004
事故名稱 | 1201臺鐵第611次車鳯林隧道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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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1-004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鐵道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完成增訂運轉規章或標準作業程序,納入列車分離事故後,現場確認程序及恢復正常運轉之條件。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2/6鐵道工字第1123400382號 1.臺鐵局提出之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將副知本局,涉有依法核准、備查、檢查、調查等須啟動監理作為者,本局本即當依權責辦理各項監督業務。 運安會意見:建請重新提送完成期限。 1. 本項請交通部鐵道局持續於定期檢查或簿定期檢查過程中,督導交通部臺鐵局持續完成列車分離後的相關運轉及作業程序。 112/2/14運安字第1120000615號交通部鐵道局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其重新提送。 112/3/24鐵道工字第1123400989號 1. 臺鐵局提出之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將副知本局,涉有依法核准、備查、檢查、調查等須啟動監理作為者,本局本即當依權責辦理各項監督作業。 運安會意見:建議結案。 1. 本項交通部臺鐵局已完成「列車分離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並於112年4月6日函頒發布。 |
最後異動時間
1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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