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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3-01-004


資料發布日期 1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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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201臺鐵第611次車鳯林隧道重大鐵道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3-01-004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完成增訂運轉規章或標準作業程序,納入列車分離事故後,現場確認程序及恢復正常運轉之條件。

回覆往來紀錄

112/2/6鐵道工字第1123400382號

1.臺鐵局提出之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將副知本局,涉有依法核准、備查、檢查、調查等須啟動監理作為者,本局本即當依權責辦理各項監督業務。
2.本局列管該局辦理情形將視大院審查結果持續監督臺鐵局。

運安會意見:建請重新提送完成期限。

1. 本項請交通部鐵道局持續於定期檢查或簿定期檢查過程中,督導交通部臺鐵局持續完成列車分離後的相關運轉及作業程序。
2. 請鐵道局提報預定的完成期限後,建議本項進入列管,待交通部臺鐵局完成辦理後,再行評估本項解除列管。

112/2/14運安字第1120000615號交通部鐵道局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其重新提送。

112/3/24鐵道工字第1123400989號

1. 臺鐵局提出之分項執行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將副知本局,涉有依法核准、備查、檢查、調查等須啟動監理作為者,本局本即當依權責辦理各項監督作業。
2. 本局列管該局辦理情形將視大院審查結果持續監督臺鐵局。
3. 後續本局將本於監理機關權責就本案致臺鐵局辦理之各項安全改善建議,依鐵路法納入定期及不定期檢查項目,監督臺鐵局確實改善並列管追蹤。

運安會意見:建議結案。

1. 本項交通部臺鐵局已完成「列車分離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並於112年4月6日函頒發布。
2. 建議本項予以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2-04-25
點閱次數 4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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