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3-02-005
事故名稱 | 0411臺鐵第126次車中壢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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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3-02-005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評估於未來新採購車種或於車站加設列車底部偵煙及偵火設備,以利司機員立即判斷故障原因做出正確處置。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未來新車種或於車站加設列車底部偵煙及偵火設備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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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管考狀態 |
已結案
臺鐵公司已規劃以下列方案,做為新設備確定安裝前之處置措施,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設置7處智慧化車軸軸溫檢測裝置,即時偵測列車通過時車下溫度; 落實接獲車軸過熱或冒煙現象之處理; 落實車輛故障檢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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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日期 | 113年03月13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2/5/10鐵安預字第1120004541號 1.考量現有火災警報器(偵煙式、定溫式)其檢測環境為局部空間,臺鐵局之列車底部屬開放空間,偵測結果可能受行駛中氣流影響及干擾。臺鐵局各購車案廠商均評估無設置車下火災警報器之必要,軌道市場亦無相關產品。
運安會意見:列管。 裝設車底偵煙及偵火設備在使司機員能即時得知並判斷列車失火地點及原因,以便做出正確處置。 臺鐵局 在新設備確定安裝前應有防止類似本案事故發生之做法。待臺鐵局提出對應做法及預定完成期限,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3/1/15鐵安預字第1130002340號 一、考量現有火災警報器(偵煙式、定溫式)其檢測環境為局部空間,臺鐵局之列車底部屬開放空間,偵測結果可能受行駛中氣流影響及干擾。臺鐵局各購車案廠商均評估無設置車下火災警報器之必要,軌道市場亦無相關產品。
運安會意見:解除列管。 臺鐵公司已規劃以下列方案,做為新設備確定安裝前之處置措施,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