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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HSR-20-11-040


資料發布日期 1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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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HSR-20-11-040
受建議單位 宜蘭縣政府
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持續提升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之要求,強化品質管理人員對公共工程必要專業知識及施工細節之熟悉程度,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

回覆往來紀錄

110/1/29府交土字第1100018091

一、宜蘭縣政府已於101年責成府內各施工單位成立工程督導小組及訂定單位「工程督導小組督導計畫」,按在建工程金額訂定督導頻率,及建立督導項目和執行作業方式。依上開計畫執行督導內容,並每年確實檢討小組成員及工作內容,及修訂執行細節。

二、南方澳大橋事件發生後,宜蘭縣政府除了依前開工程督導計畫辦理,另外增加無預警現場督導頻率,及強化各工程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審查實務。

三、為強化工程品質,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宜蘭縣政府辦理年度相關品質教育訓練,邀聘業界及專家學者擔任講師,調訓對象為本府所屬及地方機關之工程承辦人員及廠商參加,亦將查核常見缺失問題檢討、預防措施等內容納入課程;另辦理縣外優良工程或本縣優質公共工程觀摩,以提供工程相關人員,互相交流經驗及增進實務知能。

四、每季彙整查核發生頻率居高之缺失項目,發函請各機關(單位)參考,並要求應於開工前說明會或施工前勤前教育加強提醒並落實執行,俾避免類似缺失情形重複發生。

運安會意見: 建議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0-04-30
點閱次數 10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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