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2-11-007
事故名稱 | 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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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2-11-007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重新檢視路側擋土牆、護坡等其他同性質設施之施工相關法規,考量該設施之外觀形式,增加安全裕度,以降低車輛失控撞擊時所造成之傷害性。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02/6 交路字第1120000693號 一、公路坡面保護設施於設計、施工、維護管理及景觀上均有相應之技術規範,要求除維持邊坡長期穩定,防止坡體滑動外,並應在行車安全前提下,宜柔化坡面,降低衝擊。 管考建議:建請重提 技術規範內應提示避免擋土牆或護坡之兩端產生銳角之情形,細部規則可由實際施工單位因地制宜設計。 (因現行法規係提及頂面及斜面處應修築平整,或是新舊擋土牆斜度應漸變後完全銜接,但未針對擋土牆兩端應如何處置加以說明)
112/03/14 交路字第1125003372號 一、 公路坡面保護設施於設計、施工、維護管理及景觀上均有相應之技術規範,要求除維持邊坡長期穩定,防止坡體滑動外,並應在行車安全前提下,宜柔化坡面,降低衝擊。
管考建議: 列管 所提具體工作內容第三項尚未完成,建議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