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2-11-015
事故名稱 | 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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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2-11-015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建議狀態 |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
改善建議內容 |
檢視所轄管公路之設計速率與速限訂定之適當性,若有速限高於設計速率之需求,應確保各車型在速限內均能安全行駛,否則即應改善道路幾何條件或加強交通工程設施,以策安全。 |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 檢視所轄管公路之設計速率與速限訂定之適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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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管考狀態 |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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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列管條件 | 俟公路局完成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工程資料盤點,以及設計速率與速限之檢核作業後解除列管。 |
預計結案日期 | 118年3月15日 |
具體工作內容01 | |
114/01/22路運稽字第1145001130號 一、道路主管機關於營運管理時,其速限訂定除參考道路最低設計速率外,更著重營運路段狀況之道路屬性、交通容量、行駛效率、駕駛反應能力、道路狀況、肇事因素、駕駛人期望速率等,並以大區段速限一致性及評估無行車安全疑慮下綜合考量。 二、公路局已完成辦理道路速限訂定原則委託研究案,由各分局依成果報告檢討轄區道路速限,並加強交通工程設施完善性,確保各車型在速限內均能安全行駛。強化交通工程設施作業,以維護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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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2 | |
113/7/10路運稽字第1135000654號 一、道路主管機關於營運管理時,其速限訂定除參考道路最低設計速率外,更著重營運路段狀況之道路屬性、交通容量、行駛效率、駕駛反應能力、道路狀況、肇事因素、駕駛人期望速率等,並以大區段速限一致性及評估無行車安全疑慮下綜合考量。 二、為確認本局轄管公路之設計速率與速限訂定之適當性,已規劃盤點所轄公路之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工程資料,惟相關作業所需作業時間較長,且該事項與台21線3477-ZK採茶貨車重大運輸事故分項執行計畫(TTSB-HSR-23-03-008)相同,本局已依運安會建議併同前述執行計畫辦理,俟完成公路之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工程資料盤點後(該執行計畫預計117年6月完成),接續辦理設計速率與速限之檢核作業,如有速限高於設計速率情形,將辦理改善道路幾何條件或加強交通工程設施作業,以維護交通安全。 管考建議: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所規劃之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工程資料尚未盤點完成,且設計速率與速限之檢核作業亦未完成,建議持續列管。 待公路局完成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工程資料盤點完成,以及設計速率與速限之檢核作業後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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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03 | |
12/01/30 路運稽字第1110143165號 一、本局轄管省道部分山區道路,因彎道腹地不足,上下邊坡陡峭,地勢高差大,道路改善施工困難度高及工程費用龐大,且開挖易導致邊坡不穩定、破壞坡趾,易造成邊坡滑動及影響周邊生態環境。
管考建議:建請重提並提供補充資料 建請依改善建議所提檢視所轄管公路之設計速率與速限訂定之適當性,說明速限高於設計速率路段之改善策略。
12/03/16 路運稽字第1120019984號 一、道路主管機關於營運管理時,其速限訂定除參考道路最低設計速率外,更著重營運路段狀況之道路屬性、交通容量、行駛效率、駕駛反應能力、道路狀況、肇事因素、駕駛人期望速率等,並以大區段速限一致性及評估無行車安全疑慮下綜合考量。 管考建議:建請重提並提供補充資料 請提供公路總局所轄管公路速限大於設計速率之所有路段資料(公路路線、路段、路線圖、設計速率、速限等),以及改善道路幾何條件或加強交通工程設施之執行計畫。
12/03/31 路運稽字第1120035829號 、道路主管機關於營運管理時,其速限訂定除參考道路最低設計速率外,更著重營運路段狀況之道路屬性、交通容量、行駛效率、駕駛反應能力、道路狀況、肇事因素、駕駛人期望速率等,並以大區段速限一致性及評估無行車安全疑慮下綜合考量。
管考建議:列管。 待具體工作內容完成後,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