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HSR-23-03-006
事故名稱 | 台21線3477-ZK採茶貨車重大公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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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HSR-23-03-006 |
受建議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執行採茶車攔查勤務時,應依其違規事實製單舉發,並詳實記錄其違規態樣,例如超載及座椅改裝情形,以遏止違規載運採茶工之情況持續發生。 |
回覆往來紀錄 |
112/09/26 投警交字第1120061916號
管考建議: 列管。 經檢視南投縣政府所提供之112年3月至7月取締違規紀錄,無法確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是否詳實記錄採茶車違規態樣,建議持續追蹤列管。
113/06/27 投警交字第1130035620號 一、車輛設備監理屬於交通部公路局業管,警察機關係配合各地區監理單位,共同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勤務,汽機車非法改裝涉及車輛構造專業認定,警察機關於執行取締時,非法改裝座椅超載部分,須配合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下稱南投監理站)稽查取締。 二、本局113年上半年每月均依據南投監理站函發之「路檢、聯稽」工作預定表,配合編排專案勤務執行「採茶車取締專班」,本局配合規劃取締勤務共計27班次(統計至6月21日止),取締各類交通違規216件,案經洽請南投監理站提供採茶車違規清冊,確認採茶車違規情形,涉及採茶車部分共計有未繫安全帶、無照累犯、輪胎胎紋不足、加裝座椅及車廂外載客等12件違規。 管考建議: 解除列管。 具體工作內容已完成。 |
最後異動時間
1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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