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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漁吉福號」等17件第3級重大水路事故 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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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重大水路事故調查案共分為3級,各分級定義如下:

一、第1級案件係指漁船以外之船舶於運作中之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船舶全損或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或運安會認定有重大影響水路安全之事故者,調查報告採用完整報告格式。

二、第2級案件係指漁船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之水路失事」;或船舶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之水路重大意外事件」,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者,調查報告採用簡式報告格式。

三、第3級案件係指船舶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但因物證、人證等事實資料不足、證據滅失或無法取得,無法進行蒐證、分析及調查者。調查採用委員會議初報併同調查報告存檔方式結案。

「漁吉福號」等17件調查案因事證不足,無分析、調查發現及建議,歸類為第3級水路事故調查案,該17案完成調查後依程序結案並發布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副研究員 劉震苑
電話: 89127388-6286
電郵:sherry@ttsb.gov.tw
網址: https://www.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09-06-04
點閱次數 9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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