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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滿祥20號」等14件第3級重大水路事故調查結案


資料發布日期 1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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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第3級重大水路事故調查案:「明滿祥20號」、「金佶利158號」、「得億6號漁船」、「清春發2號與滿盈翔漁船」、「清進成漁船」、「富益68號漁船」、「嵐海秘境娛樂漁船」、「聖滿興16號漁船」、「嘉駿2號漁船」、「滿福春2號漁船」、「漁富888號漁船」、「鰲興36號漁船」、「漁順昇168號」及「金瑞益21號」結案,該14件調查案於111年2月11日經本會第35次委員會決議同意結案;各調查案於調查期間所蒐集證物及最終之調查報告以檔案夾方式存放本會會內網站,欲申請調閱者請洽本會。

本會重大水路事故調查案共分為3級,各分級定義如下:

  1. 第1級案件係指漁船以外之船舶於運作中之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船舶全損或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或運安會認定有重大影響水路安全之事故者,調查報告採用完整報告格式。
  2. 第2級案件係指漁船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之水路失事」;或船舶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之水路重大意外事件」,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者,調查報告採用簡式報告格式。
  3. 第3級案件係指船舶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但因物證、人證等事實資料不足、證據滅失或無法取得,無法進行蒐證、分析及調查者。調查採用委員會議初報併同調查報告存檔方式結案。

 

本會聯絡人
主任 楊依紋
電話: 02-77276217
電郵: 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1-03-04
點閱次數 4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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