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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0626台糖第118次車環河路平交道重大鐵道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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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0626台糖第118次車環河路平交道重大鐵道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096261337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第118次車行經彰化縣環河路平交道時,列車與貨車相互碰撞,列車車頭及貨車墜落路旁溝渠,3節客車廂出軌。列車及貨車駕駛受到輕傷,乘客均安。

本案經本會確認屬重大運輸事故,並依運輸事故調查法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並邀請台糖公司、交通部鐵道局及彰化縣政府共同參與。本案調查報告於民國111211日經本會第3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1項:

  1. 貨車駕駛未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規定,在接近平交道前減速並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欲駕駛貨車先於事故列車通過環河路平交道,致事故列車於平交道上撞及貨車後出軌。

 「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1項:

  1. 環河路平交道南北側均未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36條,設置無柵門鐵路平交道標誌(警26),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其他調查發現」2項:

  1. 事故列車行車紀錄器未定期檢測,行車紀錄紙所載資訊無法反映列車運行實際狀況。
  2. 事故列車監視影像紀錄器使用較小容量記憶卡,且事故發生後未立即將列車監視器電源切斷,致事故時影像遭覆蓋。

 本會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計5項:

 致彰化縣政府共3項: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強化縣境鐵路平交道周邊之交通標誌設置。
  2. 加強向用路人宣導通過台糖鐵路由溪湖站至濁水站沿線平交道時,需遵守道路相關法規。
  3. 考量在環河路平交道周邊以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違法用路人。

 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2項:

  1. 定期校正列車行車紀錄器,使列車運行紀錄確實。
  2. 列車監視紀錄器使用較大容量記憶卡,且增訂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切斷列車監視紀錄器電源程序,使事故時影像能完整保存。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 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主任 楊依紋
電話: 02-77276217
電郵: 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1-03-09
點閱次數 5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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