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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大仁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萇薪」貨船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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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運安會)發布:大仁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仁公司)所屬萇薪貨船與廣東佛山市三水達通船務有限公司所屬粵三水貨2688船(以下簡稱粵三水貨船)於福建閩江口碰撞後沉沒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08年11月20日約2053時,大仁公司所屬高雄籍萇薪貨船航行於閩江口壺江島北北西約0.8浬與粵三水貨船發生碰撞,造成萇薪貨艙右舷水線下船殼破裂及大量進水,最終致萇薪9名船員落水,其中2名船員死亡,船體沉沒;粵三水貨船船艏凹陷,本事故無環境污染。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及國際海事組織海難事故調查章程相關內容,運安會為負責本次水路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 包括:交通部航港局、大仁公司。本調查報告於111年2月11日經本會第3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

 

「本次事故調查發現」計6項如下:

  1. 兩船碰撞時間為2053時,碰撞型態為粵三水貨船船艏碰撞萇薪右舷,造成萇薪船殼破裂,大量進水及向左傾斜15度。
  2. 萇薪大副於駕駛臺未遵守狹窄水道航行規定、未保持正確瞭望規定、未及時修正船位保持於右舷水道並違規駛入逆向航道、未善用雷達及目視瞭望,最終導致兩船碰撞。
  3. 粵三水貨船駕駛員未按規定確保AIS功能正常,對周遭船舶產生航行風險。
  4. 粵三水貨船船員不適任及未配置足夠資格船員屬重大風險。事故航次未保持正確瞭望,最終導致兩船碰撞。
  5. 粵三水貨船未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記證及船舶檢查證書。
  6. 兩船碰撞後,粵三水貨船採取退俥致萇薪右舷船身進水加劇,減少人員逃生時間,最終萇薪船體進水加劇而後沉沒;粵三水貨船肇事後駛離現場未參與萇薪搜索與救援工作。

 

本會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計1項:

致「交通部航港局」:

為確保國籍船舶遵守狹窄水道航行及保持正確瞭望之規定,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於執行船舶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規則(NSM)評鑑時,要求當值航行員必須熟悉電子航儀輔助系統、國際公約及國際海上避碰章程之航行安全規定。

 

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主任 楊依紋
電話: 02-77276217
電郵: 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1-03-23
點閱次數 6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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