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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ASIATIC SUN貨櫃船於臺中港進港期間觸碰8A號碼頭重大水路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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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ASIATIC SUN貨櫃船(以下簡稱德翔日光)於臺中港進港期間觸碰8A號碼頭重大水路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1012260733 時,Asiatic Lloyd Shipping Pte. Ltd.所屬一艘德翔日光貨櫃船,船舶管理公司為Asiatic Lloyd Shipmanagement LLP.,營運管理為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船籍港為新加坡,船舶總噸位9610 ,總裝載量為1,049TEU IMO編號9402768,裝載905TEU貨櫃從基隆港駛往臺中港,預計靠泊11號碼頭,引水人登輪後引領德翔日光進港靠泊,德翔日光通過北迴船池後,船艏觸碰臺中港8A號碼頭,造成德翔日光船艏凹陷破損及8A號碼頭損壞,本事故無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情況。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及國際海事組織海難事故調查章程相關內容,運安會為負責本次水路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包括: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港引水人辦事處、經偉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永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本調查報告於民國111107日經本會第43次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發布。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共5項:

  1. 本事故引水人擬定靠泊計畫時,對惡劣天候拖船之運用及待命最佳位置並未妥善規劃與協調,導致緊急申請之2艘拖船的拖船纜均未能適時帶上,導致大船偏航時無法協助,喪失港內拖船運用之目的。
  2. 事故引水人下令左滿舵為造成艏向快速偏左而反壓不及之主因,並且符合操船模擬研究結論,臺中港東北季風進港船之船艏向易偏向左轉。
  3. 事故引水人港內速度控制不當,及為了增加向右轉舵效迴轉率而加快船速,是造成2艘拖船於觸碰碼頭前尚未帶上拖船纜之因素。
  4. 2艘拖船於內堤等待至觸碰碼頭前期間,本事故引水人於港內速度控制不良,2艘拖船速度無法趕上大船,導致拖船纜均未能適時帶上。
  5. 事故引水人在距離8A碼頭有限的範圍內,未能掌握狀況警覺展現專業船藝的表現,及早拋出應急雙錨或是順勢避開危險範圍,避免觸碰碼頭。

「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共2項:

  1. 「臺中港進出港指南」未制訂風力強度的管制標準,致VTS管制員無法有效執行進出港管制作業,容易造成類似事故再發生。
  2. 事故引水人其領航資歷尚屬資淺人員,顯示引水人專業知識的持續精進及要求引水人定期複訓知識更新已有其立即必要性。

「其他調查發現」共1項:

  1. 我國引水人在職訓練課程內容,未包括持續提升引水人的專業能力及新知識吸取之內容,且與國際海事組織有關引水人之訓練規範不符。

本次事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4項:

致 「交通部航港局」

  1. 依據國際引水人在職訓練及相關國際海事組織建議案96023)號決議文Annex 1引水人必要之知識和技術訓練內容,納入我國引水法制修法範圍,以確保引水人的持續熟練業務能力和更新知識。(TTSB-MSR-22-11-001
  2. 規劃執行引水人之定期複訓(不超過5年)及在職訓練課程內容應確保引水人的專業能力,持續熟練且知識更新並與時俱進,符合國際規範保持最高專業水平之技能,以提升我國際商港航道及航行之安全。(TTSB-MSR-22-11-002

致 「臺中港引水人辦事處」

  1. 通告臺中港所屬引水人,擬定惡劣天候靠泊航行計畫時,應包含拖船之最佳待命位置及運用方法,將拖船納入彼此合作安全領航必要之項目。(TTSB-MSR-22-11-003

致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 修訂臺中港進出港管制規定,規範港區內外風力強度、海象條件對應之船舶進出港管制與作業標準,確實執行惡劣天候船舶進出港管制之規定,以維護港區航道及進、出港與靠泊作業安全。(TTSB-MSR-22-11-004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本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主任 楊依紋
電話: 02-77276217
電郵: viviy2314@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1-11-09
點閱次數 4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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