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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所載本會執行長職務異動澄清


資料發布日期 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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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所載「主委去職後運安會主管職再異動 執行長由蘇水灶代理」一事,本會澄清如下:

  1. 本會聘用人員擔任執行長職務,係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聘用人員管理要點第二點規定:「本會聘用職務出缺,除執行長職務係由主任委員指定現職次席調查官以上人員擔任,並應於本會聘用契約載明主任委員退離時調整回原職務或適當職務」。
  2. 本會許代理主委依前揭規定於本(112)年3月底適時調整執行長職務,所載職務異動係內鬥所致,並非事實。
最後異動時間 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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