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1130604吉穩1688號漁船於南太平洋公海失火後沉沒事故」調查報告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1130604吉穩1688號漁船於南太平洋公海失火後沉沒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13年6月4日,一艘我國籍漁船吉穩1688號,漁船統一編號CT6-1471,總噸位327,於南太平洋公海、距吉里巴斯貝蒂奧島西南方約448浬處發生火災,4名船員被附近的友船救起,吉穩1688號持續燃燒,最終於6月4日晚間沉沒。本事故無人員傷亡,無污染報告。本案歸類為第3級水路事故(註1)。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及國際海事組織海難事故調查章程相關內容,本會為負責本次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包括:交通部航港局、農業部漁業署及船舶所有人。
本次事故調查綜整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提出結論1項。本調查報告於民國113年12月13日經本會第7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
「結論」:
- 吉穩1688號漁船於海上停船及維修主機期間發生機艙火災,無人看見起火點,可能原因為船員將駁油管收至機艙時,駁油管內殘油滴漏至輔機高溫段引起火災。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專員 張雅婷
電話: 02-77276210
電郵: yating@ttsb.gov.tw
業務承辦人
主任調查官 官文霖
電話: 02-77276202
電郵: michael@ttsb.gov.tw
註1:第3級案件係指船舶於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符合「重大水路事故範圍」,但因物證、人證等事實資料不足、證據滅失或無法取得,無法進行蒐證、分析及調查者。
最後異動時間
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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