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1130701太亞航空協會WR2711超輕型載具於臺中市烏日活動場地落地時墜毀事故調查報告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發布:1130701太亞航空協會WR2711超輕型載具於臺中市烏日活動場地落地時墜毀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13年7月1日,台灣太亞航空休閒觀光暨發展協會一架Savannah S型超輕型載具,管制號碼WR2711,1138時自臺中市烏日區烏日活動場地起飛,載有1名操作人及1名同乘人員,1154時落地時墜毀於13跑道頭北側樹林,載具遭受實質損害,同乘人員重傷。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並參考國際民航公約第13號附約(Annex 13 to 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相關內容,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為負責本次重大運輸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調查之機關(構)包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灣太亞航空休閒觀光暨發展協會。調查報告於民國114年3月14日經運安會第7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
本事故調查經綜合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獲得之調查發現共計6項,提出3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有1項:
- 太亞對於活動場地附近,影響跑道轉接面及進場面的樹木疏於管理,致樹木突入須淨空之範圍。事故當時活動場地上方可能存在一風向風速變化較為明顯的區域,造成該載具向左滾轉後偏離航道,左翼碰觸高於進場面之樹木而墜毀。
本次事故「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有3項:
- 事故操作人操作證逾期後仍從事飛航活動;太亞申請之跑道長度不足、固定障礙物未符淨空範圍要求、活動場地管理不良,以及未通報本事故、自行移動拆解事故載具殘骸等作為,皆顯示太亞對於法規之遵行亟待改善。
- 烏日活動場地呈現有障礙物高於跑道進場面與轉接面之情形,未符合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之飛航安全範圍標準。
- 民航局對於太亞活動場地的申設審查及檢查,應完整考量實務運作狀況,以維護飛航安全。
本次事故「其他調查發現」有2項:
- 事故載具之載重與平衡位於限制範圍內,飛行前之適航資訊皆無異常,引擎於事故前運轉正常。
太亞對於烏日活動場地之跑道維護長度超過240公尺,惟其申請之跑道長度
- 未符合事故載具飛行手冊之要求。
本次事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3項:
致台灣太亞航空休閒觀光暨發展協會
- 確實遵行各項法規、標準程序及協會活動指導手冊,進行超輕型載具活動。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檢討超輕型載具活動相關審查及檢查機制,以完善超輕型載具之管理。
- 督導台灣太亞航空休閒觀光暨發展協會確遵各項法規、程序及手冊進行超輕型載具活動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網站下載 www.ttsb.gov.tw
本會聯絡人
專員 張雅婷
電話: 02-77276210
電郵: yating@ttsb.gov.tw
業務聯絡人
航空調查組 次席調查官 張國治
電話: 02-77276310
電郵: kcchang@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4-03-27
點閱次數
20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