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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1140303廣承泰遊覽車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 往東自撞事故」調查報告


資料發布日期 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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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1140303廣承泰遊覽車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往東自撞事故調查報告。

民國114年3月3日約1818時,1輛廣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遊覽車,車上載有駕駛員1人、隨團服務人員1人及乘客20人,共計22人。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66號前之外側車道時,撞擊人行道上之行道樹,造成車體受損,車上共21人受傷。

依據中華民國運輸事故調查法相關內容,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為負責本次事故調查之獨立機關。受邀參與本次事故調查之機關(構)包括: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政府、廣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事故調查報告草案於民國115年1月完成,依程序函送相關機關(構)提供意見;經彙整相關意見後,調查報告於民國115年2月13日經運安會第83次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發布調查報告。

本次事故調查經綜合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獲得之調查發現共計4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計2項。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共1項:

  1. 因行道樹生長過度傾斜造成車道淨高不足,且樹上綁設之警示帶辨識度不佳,事故當時駕駛員注意力受周邊車流量大之影響,且未預期車道上方可能存在障礙,致未能及時察覺而撞擊行道樹。

本次事故「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共2項:

  1. 公園處巡查行道樹後,因行道樹傾斜與車道淨高不足而綁設警示帶,或經樹木安全評估為具高環境公共安全風險,但仍導致車輛撞擊行道樹之情形發生。顯示現有行道樹巡查與樹木安全評估等處理機制,不足以有效避免行道樹淨高不足的情形發生。
  2. 事故路段在調整車道後,停車格位於外側車道內,尖峰時段禁止停車成為一般車輛行駛區域,在外側車道邊線距離人行道過近的情況下,將使車輛通行時更容易接近人行道邊緣,增加碰觸或撞擊行道樹的風險。

本次事故「其他調查發現」共1項:

  1. 事故車輛之輪胎及轉向系統、煞車系統無異常狀況;事故駕駛員持有公路局核發之有效駕駛執照;無證據顯示本事故與人員疲勞及酒精有關。

本次事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2項:

致「臺北市政府」共2項:

  1. 強化行道樹淨高管理機制,於巡查及樹木安全評估作業中納入對道路淨高之系統性檢核,並建立必要的修剪準則與處置程序,避免行道樹入侵車道而造成車道淨高不足的情況發生。
  2. 重新配置或調整外側車道時,可參照「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檢視車道邊線與行道樹等公共設施之安全淨距及淨高,並適時修剪行道樹或調整車道配置,以降低行道樹遭受碰撞的風險。

 

本調查報告全文可自運安會網站下載:https://www.ttsb.gov.tw/1243/22385/45199/post

 

本會聯絡人

秘書室主任 張雅婷

電話:02-77276210

電郵:yating@ttsb.gov.tw

 

業務聯絡人

公路調查組 組長日智揖

電話:02-77276272

電郵:richard@ttsb.gov.tw

最後異動時間 115-03-31
點閱次數 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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