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誠徵約用人員1名
職缺 秘書室約用人員
- 徵才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 正取:1
- 備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5/10/22~115/10/30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學士學位)。
- 曾服務於交通事業或運輸事務相關機關單位者尤佳。
- 具有民意機關及新聞媒體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具服務熱忱、耐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熟稔文書處理、系統及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之方案規劃及公文寫作能力,且能主動積極學習,掌握作業時效。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含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協助輿情蒐整及媒體聯繫。
- 協助國會聯繫、施政報告、總質詢、業務報告、及預算審查等相關工作。
- 協助會務會報相關事宜。
- 行政相關綜合業務。
- 行政院業務窗口。
- 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彈性調整工作內容)。
- 工作地址: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電子地圖
- 聯絡E-Mail:bene5@ttsb.gov.tw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 如無法線上報者,得將上開資料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履歷表(需含相片、連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資歷證明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
- 聘期:第一年聘用期間為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後每年僱用一次。
- 薪資:錄取人員需試用30日,薪資280薪點酬金(38,948元),並由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 受理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聯絡電話:(02)77276211廖小姐。
- 職缺類別:
無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最後異動時間
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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