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資料發布日期 111-05-10
  • facebook
  • twitter
  • line
發文文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人字第11100016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2-05-10
有效狀態 現行法規
內容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委員

 

 

一

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副主任委員

 

 

一

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委員

 

 

三(四~六)

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主任秘書

簡任

第十一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專門委員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一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二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三

內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一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一

 

合計

二十(四~六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歷史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人字第11100016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字第108000139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原名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新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飛安字第1010203006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

最後異動時間 114-07-24
點閱次數 8228次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