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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資料發布日期 1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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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文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人字第11100016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2-05-10
有效狀態 現行法規
內容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主任委員

 

 

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副主任委員

 

 

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委員

 

 

三(四~)

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主任秘書

簡任

第十一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專門委員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內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合計

二十(四~六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歷史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人字第11100016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字第108000139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原名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新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飛安字第1010203006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

最後異動時間 114-05-13
點閱次數 63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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