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110榮茂(SPLENDOR TAIPEI) 雜貨船臺中港觸碰事故
船舶種類
雜貨船
事故類別
觸碰
發生時間
109-11-10
發生地點
臺中港南外堤
事故簡介
出臺中港時碰觸南外提,船艏受,無人員傷亡,無汙染。
調查階段
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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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茂於臺中港內外防波堤間之主航道離港過程中,船長下錯舵令致榮茂向左航行後,觸碰臺中港南外防波堤造成船舶擱淺。
- 榮茂船長未能善用駕駛臺資源管理,於三副送引水人離開駕駛臺前,要求於船艉解散部署之二副加入駕駛臺團隊,致船長下達錯誤之左轉舵令時,無其他當值船副可協助確認船長舵令。
與可能肇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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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事故發生前,交通部尚未統合訂定國內各國際商港引水區域及引水人登輪、離船點位置。
- 引水人引領榮茂通過臺中港內防波堤離船時,榮茂位於主航道之中央偏左(南)側,若引水人於離船前能將榮茂領航至主航道中央,將可減少船長夜間操縱船舶之壓力,降低船舶出港時可能觸碰防波堤之風險。
- 臺中港VTS 管制員手冊,無船舶動態監控、船舶訊息服務、導航輔助及船舶交通服務等程序及相關內容指引。
- 事故當時船長可能有疲勞的狀況,但無法確認此狀況確實造成船長下錯舵令。
與風險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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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事故發生時,臺中港VTS 依當時榮茂動態及情況立即做出反應,連續呼叫榮茂5 次,但仍無法避免榮茂觸碰南外防波堤事故之發生。
- 榮茂當值駕駛員於事故發生時未備份VDR 資料以供事故調查用途,事故調查員未能及時聯繫到榮茂船員備份VDR 資料。
其他
改善建議
- 加強船長專業素養,精進駕駛臺資源管理能力,於船舶進、出港及航行時能有效...
- 加強宣導所屬船長,於水路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保全事故船舶VDR紀錄。
致HINASE SHIP MANAGEMENT船舶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