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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0-10-017


資料發布日期 1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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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補強)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0-10-017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列車控制監視系統及傾斜控制系統資料之即時寫入、蒐集與分析應用,有效提升安全管理。

回覆往來紀錄

110/1/18交路(一)字第1107900021

臺鐵局目前以蒐集資料為主,未來規劃交由專業數據軟體公司設計相關大數據資料分析及應用。

一、將透過ATP管理電腦下載統計(EB、SB)大數據資料,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或車種,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之效。

二、TCMS係屬車輛內部設備於生產時即由各製造廠商自定資料格式,且臺鐵車種多樣資料整合困難,目前以按車種區分,由各段先行於2A保養及事故時固定下載並上傳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先做大數據之蒐集;後續擬請各段於下載時須先行檢視TCMS資料內有無異常資訊,若有便即時處置並將其結果依(日期、車次、車號、檢別、故障地點、故障碼、故障簡述、元件更換,原始檔超連結等欄位)做成EXCEL檔連同原始資料上傳至機務雲端資料庫,後續將視需要研議籍由外部資源(以外聘委員檢討或合作案)方式進行分析,以達預測性檢修之成效。

運安會意見:請補充資料。

一、改善建議重點在於提升臺鐵局對安全管理數據之應用,請臺鐵局補充說明:

1.管考司機員有關閉ATP行為的機制及作法。

2.員每趟程務結束後繳交ATP資料的規定。

3.段分析ATP數據的作業規定。

二、請提供規範機務段於2A保養時應下載之作業規範或程序文件,並提供2A保養文件,以供確認臺鐵局落實於作業程序中。

三、補充說明傾斜系統資料即時寫入之改善計畫。本項改善除可提供資料驗整比對外,其內部資訊(如空氣彈簧高度、傾斜角度)可做為安全管理之資訊參考。

 

110/2/20運安字第1100000470號 函臺鐵局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臺鐵局再行補充資料。

110/4/7運安字第1100001251號函洽請臺鐵局於4月30日前回惠復。

110/4/29交路(一)字第1107900136號

一、已製作補充資料如辦理情形表。

二、原具體工作內容補強如下:

(一)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

1.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均依據「ATP使用及管理要點」執行,在該要點中對於運轉值班人員、指導工務員、司機員、維修人員、調度員之作業已制定有明確規範,並明訂有考核抽查機制的實施辦法,將持續落實本規定之執行。

2.鐵局幕僚單位依據段指導股於每月25日前,將上個月行車紀錄考核表回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再建購成(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

3.目前資料庫建購已具雛型,各段資料陸續滙入中。

(二)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

1.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規定於檢修項目標準限度及檢查流程內,並對應於工單之檢查項目:檢查項目之系統分類9.輔助設備/5.列車控制監視系統/1.故障紀錄下載儲存。

2.目前進度與做法:

(1)持續於2A級以上或遇行車異常時固定請段下載檢視與上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

(2)為建構並整合TCMS大數據資料庫,擬以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請段予以解析回傳,臺鐵局幕僚單位再利用該資料統計分析常發生故障之車型、原因與易損壞之零組件,適時回饋於車屬相關段、原車輛製造商及備料參考之依據。

(3)預計110年3月25日前往臺北機務段與該段TCMS窗口洽談其可行性與試辦,倘可行其他各段將比照辦理。

(三)傾斜系統即時寫入:

1.經洽原廠所得答覆為設計已抵定,設計變更不可行。

2.擬於110年3月25日赴臺北機務段時一併與該承辦人討論,規劃將利用既有TCMS設備,對於傾斜系統發生之Fault及重要Event Record,進一步調閱下載列車傾斜系統TC紀錄,以作為維修輔助分析使用。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有關ATP、TCMS車載資料臺鐵局已提出分析運用方向,有關ATP與TCMS下載作業期程、表單,已寫入文件供使用者遵循辦理;另有關TC部分因考量列車生產製造時並無相關寫入設計,臺鐵局已提出當有TCMS設備顯示傾斜系統故障時,進一步下載分析TC資料之作法,可符合故障分析之精神。爰本項建議進入列管階段。

 

1.臺鐵局於111/1/12以鐵安預字第1100046407號函,提報110年12月底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半年執行情形。

2.本會於111/1/26邀集行政院(列席)、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臺鐵局,召開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分項執行計畫討論會,協調研議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辦理方向與進度,會議結論要求臺鐵局重提18項分項執行計畫。111/2/14以運鐵字第1110000423號函寄送會議討論紀錄。

 

111/3/31鐵安預字第1110010872號

1.已製作補充資料如辦理情形表。
2.原具體工作內容補強如下:
(1)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均依據「ATP使用及管理要點」執行(如附件12),在該要點中對於運轉值班人員、指導工務員、司機員、維修人員、調度員之作業已制定有明確規範,並明訂有考核抽查機制的實施辦法,將持續落實本規定之執行。
B.臺鐵局幕僚單位依據段指導股於每月25日前,將上個月行車紀錄考核表回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再建購成(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
C.目前資料庫建購已具雛型,各段資料陸續滙入中。
(2)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規定於檢修項目標準限度及檢查流程內,並對應於工單之檢查項目:檢查項目之系統分類9.輔助設備/5.列車控制監視系統/1.故障紀錄下載儲存。
B.目前進度與做法:
(A)持續於2A級以上或遇行車異常時固定請段下載檢視與上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
(B)為建構並整合TCMS大數據資料庫,擬以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請段予以解析回傳,臺鐵局幕僚單位再利用該資料統計分析常發生故障之車型、原因與易損壞之零組件,適時回饋於車屬相關段、原車輛製造商及備料參考之依據。
(C)預計110年3月25日前往臺北機務段與該段TCMS窗口洽談其可行性與試辦,倘可行其他各段將比照辦理。
(3)傾斜系統即時寫入:
A.經洽原廠所得答覆為設計已抵定,設計變更不可行。
B.擬於110年3月25日赴臺北機務段時一併與該承辦人討論,規劃將利用既有TCMS設備,對於傾斜系統發生之Fault及重要Event Record,進一步調閱下載列車傾斜系統TC紀錄,以作為維修輔助分析使用。
  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2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本資料庫架構已完成,持續將資料匯入中,將持續蒐集至資料完備。
  臺鐵局已依TCMS所列有關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設計利於統計分析表格,目前已完成傾斜式車種建置,其他車種比照辦理中。
  原廠於交車時並無交付列車傾斜式系統(TC)之解讀軟硬體設備,本局人員亦無受過解讀TC之專業訓練,臺鐵局已就上開事項洽詢原廠,請其提供相關設備。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 檢視臺鐵局所提017-1、017-2附件內容,相關資料庫架構已建立,應請臺鐵局持續建立資料庫內容,對於車型、路段等資料進行進階分析,來達到資料管理分析之目的。
2. 請臺鐵局依具體工作內容之作法及方向持續辦理,並請將109.10前既有之車種納入比照辦理。
3. 後續請臺鐵局提出資料庫數據運用之具體作法,至少應包含檢視方式、檢視週期、追蹤管考等做法,以達到資料運用之風險辨識、風險控管、安全管理之目的。
4.建議本項持續列管。

 

111/7/20鐵安預字第1110025169號

1.已製作補充資料如辦理情形表。
2.原具體工作內容補強如下:
(1)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均依據「ATP使用及管理要點」執行(如附件12),在該要點中對於運轉值班人員、指導工務員、司機員、維修人員、調度員之作業已制定有明確規範,並明訂有考核抽查機制的實施辦法,將持續落實本規定之執行。
B.臺鐵局幕僚單位依據段指導股於每月25日前,將上個月行車紀錄考核表回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再建購成(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
C.目前資料庫建購已具雛型,各段資料陸續滙入中。
(2)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規定於檢修項目標準限度及檢查流程內,並對應於工單之檢查項目:檢查項目之系統分類9.輔助設備/5.列車控制監視系統/1.故障紀錄下載儲存。
B.目前進度與做法:
(A)持續於2A級以上或遇行車異常時固定請段下載檢視與上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
(B)為建構並整合TCMS大數據資料庫,擬以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請段予以解析回傳,臺鐵局幕僚單位再利用該資料統計分析常發生故障之車型、原因與易損壞之零組件,適時回饋於車屬相關段、原車輛製造商及備料參考之依據。
(C)預計110年3月25日前往臺北機務段與該段TCMS窗口洽談其可行性與試辦,倘可行其他各段將比照辦理。
原訂於111年5月至軌道同業參訪TCMS數據使用分析,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前往,預計於疫情趨緩後前往參訪,將參考軌道同業分析之大數據做法,確立本局資料分析之參考方向,確實達到預防性改善之成果,因目前資料庫資料尚不足以分析出實質方向,待太魯閣、普悠瑪車種先建立較完善之資料庫,其餘車種將再與臺北機務段窗口商議,是否可行。
(3)傾斜系統即時寫入:
A.經洽原廠所得答覆為設計已抵定,設計變更不可行。
B.擬於110年3月25日赴臺北機務段時一併與該承辦人討論,規劃將利用既有TCMS設備,對於傾斜系統發生之Fault及重要Event Record,進一步調閱下載列車傾斜系統TC紀錄,以作為維修輔助分析使用。
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2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本資料庫架構已完成,持續將資料匯入中,將持續蒐集至資料完備。
  臺鐵局已依TCMS所列有關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設計利於統計分析表格,目前已完成傾斜式車種建置,其他車種比照辦理中。
  原廠於交車時並無交付列車傾斜式系統(TC)之解讀軟硬體設備,本局人員亦無受過解讀TC之專業訓練,臺鐵局已就上開事項洽詢原廠,請其提供相關設備。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請臺鐵局持續辦理TCMS及TC故障資料庫之建置,待基礎架構完備後,再行評估解除列管。

 

112/1/12鐵安預字第1120001293號

1.已製作補充資料如辦理情形表。
2.原具體工作內容補強如下:
(1)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均依據「ATP使用及管理要點」執行(如附件12),在該要點中對於運轉值班人員、指導工務員、司機員、維修人員、調度員之作業已制定有明確規範,並明訂有考核抽查機制的實施辦法,將持續落實本規定之執行。
B.臺鐵局幕僚單位依據段指導股於每月25日前,將上個月行車紀錄考核表回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再建購成(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
C.目前資料庫建購已具雛型,各段資料陸續滙入中。
(2)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規定於檢修項目標準限度及檢查流程內,並對應於工單之檢查項目:檢查項目之系統分類9.輔助設備/5.列車控制監視系統/1.故障紀錄下載儲存。
B.目前進度與做法:
(A)持續於2A級以上或遇行車異常時固定請段下載檢視與上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
(B)為建構並整合TCMS大數據資料庫,擬以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請段予以解析回傳,臺鐵局幕僚單位再利用該資料統計分析常發生故障之車型、原因與易損壞之零組件,適時回饋於車屬相關段、原車輛製造商及備料參考之依據。
(C)預計110年3月25日前往臺北機務段與該段TCMS窗口洽談其可行性與試辦,倘可行其他各段將比照辦理。
(D)原訂於111年5月至軌道同業參訪TCMS數據使用分析,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前往,預計於疫情趨緩後前往參訪,將參考軌道同業分析之大數據做法,確立本局資料分析之參考方向,確實達到預防性改善之成果,因目前資料庫資料尚不足以分析出實質方向,待太魯閣、普悠瑪車種先建立較完善之資料庫,其餘車種將再與臺北機務段窗口商議,是否可行。
(E)於111年11月29日赴軌道同業參訪,參考TCMS資料收集項目,以完善基本資料庫之完整性。
(F)EMU700、800車型比照太魯閣、普悠瑪車種,請車輛保養段於臨修作業與定期保養下載TCMS資料,持續建立相關數據資料庫。
(3)傾斜系統即時寫入:
A.經洽原廠所得答覆為設計已抵定,設計變更不可行。
B.擬於110年3月25日赴臺北機務段時一併與該承辦人討論,規劃將利用既有TCMS設備,對於傾斜系統發生之Fault及重要Event Record,進一步調閱下載列車傾斜系統TC紀錄,以作為維修輔助分析使用。
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2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本資料庫架構已完成,持續將資料匯入中,將持續蒐集至資料完備。
  臺鐵局已依TCMS所列有關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設計利於統計分析表格,目前已完成傾斜式車種建置,其他車種比照辦理中。
  原廠於交車時並無交付列車傾斜式系統(TC)之解讀軟硬體設備,本局人員亦無受過解讀TC之專業訓練,臺鐵局已就上開事項洽詢原廠,請其提供相關設備。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本項依臺鐵局所提時程持續列管。
2.另請臺鐵局於下次提送分項執行計畫時,一併提出ATP、TCMS、TC現行已建置之資料庫內容,待檢視後評估解除列管。

 

112/7/11鐵安預字第1120023651號

1. 已製作補充資料如辦理情形表。
2. 原具體工作內容補強如下:
(1)強化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均依據「ATP使用及管理要點」執行(如附件12),在該要點中對於運轉值班人員、指導工務員、司機員、維修人員、調度員之作業已制定有明確規範,並明訂有考核抽查機制的實施辦法,將持續落實本規定之執行。
B.臺鐵局幕僚單位依據段指導股於每月25日前,將上個月行車紀錄考核表回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再建購成(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兩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提升安全管理。
C.目前資料庫建購已具雛型,各段資料陸續滙入中。
(2)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
A.臺鐵局人員相關作業規定於檢修項目標準限度及檢查流程內,並對應於工單之檢查項目:檢查項目之系統分類9.輔助設備/5.列車控制監視系統/1.故障紀錄下載儲存。
B.目前進度與做法:
(A)持續於2A級以上或遇行車異常時固定請段下載檢視與上傳機務處雲端伺服器。
(B)為建構並整合TCMS大數據資料庫,擬以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請段予以解析回傳,臺鐵局幕僚單位再利用該資料統計分析常發生故障之車型、原因與易損壞之零組件,適時回饋於車屬相關段、原車輛製造商及備料參考之依據。
(C)預計110年3月25日前往臺北機務段與該段TCMS窗口洽談其可行性與試辦,倘可行其他各段將比照辦理。
(D)原訂於111年5月至軌道同業參訪TCMS數據使用分析,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前往,預計於疫情趨緩後前往參訪,將參考軌道同業分析之大數據做法,確立本局資料分析之參考方向,確實達到預防性改善之成果,因目前資料庫資料尚不足以分析出實質方向,待太魯閣、普悠瑪車種先建立較完善之資料庫,其餘車種將再與臺北機務段窗口商議,是否可行。
(E)於111年11月29日赴軌道同業參訪,參考TCMS資料收集項目,以完善基本資料庫之完整性。
(F)EMU700、800車型比照太魯閣、普悠瑪車種,請車輛保養段於臨修作業與定期保養下載TCMS資料,持續建立相關數據資料庫。
(3)傾斜系統即時寫入:
A.經洽原廠所得答覆為設計已抵定,設計變更不可行。
B.擬於110年3月25日赴臺北機務段時一併與該承辦人討論,規劃將利用既有TCMS設備,對於傾斜系統發生之Fault及重要Event Record,進一步調閱下載列車傾斜系統TC紀錄,以作為維修輔助分析使用。
EB、SB大數據資料庫,以人員、設備2個面向就統計資料分析出不良駕駛習慣或不易操控之車型,作為加強管控之標的,以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本資料庫架構已完成,持續將資料匯入中,將持續蒐集至資料完備。
 臺鐵局已依TCMS所列有關Fault及Event Record為主軸,設計利於統計分析表格,目前已完成傾斜式車種建置,其他車種比照辦理中。
 原廠於交車時並無交付列車傾斜式系統(TC)之解讀軟硬體設備,本局人員亦無受過解讀TC之專業訓練,臺鐵局已就上開事項洽詢原廠,請其提供相關設備。
檢陳現行資料庫內容供檢視評估。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臺鐵局本次提供現行使用之紀錄器資料庫畫面,顯示臺鐵局已將下載之列車紀錄資料進行分析運用。建議本項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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