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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0-10-018


資料發布日期 1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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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補強)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0-10-018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強化司機員體格檢查及藥毒物檢測規定,並建立司機員藥物使用指引。

回覆往來紀錄

110/1/18交路(一)字第1107900021

一、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二、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三、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四、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運安會意見:請補充資料。

建請臺鐵局補提以下列資料以利評估:

1.調查報告所提有關行車人員體格檢查表之修訂計畫如:

  • 以司機員能夠回答之問題,修訂司機員自主評量問項
  • 新增醫師複評結果與建議填寫欄位

2.員藥物使用指引編訂之具體後續規劃相關說明。

 

110/2/20運安字第1100000470號 函臺鐵局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臺鐵局再行補充資料。

110/4/7運安字第1100001251號函洽請臺鐵局於4月30日前回惠復。

110/4/29交路(一)字第1107900136號

一、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二、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三、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四、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補充資料

1.體格檢查表已修訂如下:

a.增加司機員可簡單自主評量的問題。

b.司機員自主評量已修改由醫師評量填寫結果與建議

2.為避免司機員不當使用藥物影響安全駕駛,臺鐵局已訂定員工適任值勤健康須知,以指引司機員正確就醫及用藥。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待臺鐵局實際依據修訂後之體格檢查表執行一年,並蒐集體檢醫師意見調整後始評估解除列管。

 

1.臺鐵局於111/1/12以鐵安預字第1100046407號函,提報110年12月底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半年執行情形。

2.本會於111/1/26邀集行政院(列席)、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臺鐵局,召開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分項執行計畫討論會,協調研議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辦理方向與進度,會議結論要求臺鐵局重提18項分項執行計畫。111/2/14以運鐵字第1110000423號函寄送會議討論紀錄。

 

111/3/31鐵安預字第1110010872號

1.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2.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3.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4.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補充資料:
1.體格檢查表已修訂如下:
a.增加司機員可簡單自主評量的問題。
b.司機員自主評量已修改由醫師評量填寫結果與建議。
2.為避免司機員不當使用藥物影響安全駕駛,臺鐵局已訂定員工適任值勤健康須知,以指引司機員正確就醫及用藥。
臺鐵局於109年8月17日修訂體格檢查表並開始實施,司機員體格檢查每年1次,109年體格檢查於體格檢查表修訂前已完成檢查,110年體格檢查因疫情關係及發包不順利於年底開始體檢,預定於111年元月份完成,故執行成果將依「運輸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作業規定」於111年7月15日前函報。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臺鐵局已修訂「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頒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駕駛及行控人員就醫及用藥須知」、與修訂體格檢查表單。
2.待臺鐵局實際依據修訂後之規定與表單執行一年,並蒐集體檢醫師意見調整後始評估解除列管。

 

111/7/20鐵安預字第1110025169號

1.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2.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3.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4.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補充資料:
1.體格檢查表已修訂如下:
(1)增加司機員可簡單自主評量的問題。
(2)司機員自主評量已修改由醫師評量填寫結果與建議。
(3)為避免司機員不當使用藥物影響安全駕駛,臺鐵局已訂定員工適任值勤健康須知,以指引司機員正確就醫及用藥。
臺鐵局於109年8月17日修訂體格檢查表並開始實施,司機員體格檢查每年1次,109年體格檢查於體格檢查表修訂前已完成檢查,110年體格檢查因疫情關係及發包不順利於年底開始體檢,預定於111年元月份完成,故執行成果將依「運輸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作業規定」於111年7月15日前函報。
各機務段已於111年1月份使用新修訂體格檢查表辦理110年司機員健檢完成。臺鐵局勞工安全衛生室於111年2月11日函請機務單位調查健檢醫師對於新版體格檢查表執行後之意見,經與體檢醫院聯絡,其表示無任何意見。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1.臺鐵局已修訂「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頒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駕駛及行控人員就醫及用藥須知」、與修訂體格檢查表單。
2.臺鐵局已依據修訂後之規定與表單執行,並完成體檢醫師之意見蒐集。

最後異動時間 1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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