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0-10-018
事故名稱 | 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補強) |
---|---|
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0-10-018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司機員體格檢查及藥毒物檢測規定,並建立司機員藥物使用指引。 |
回覆往來紀錄 |
110/1/18交路(一)字第1107900021號 一、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二、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三、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四、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運安會意見:請補充資料。 建請臺鐵局補提以下列資料以利評估: 1.調查報告所提有關行車人員體格檢查表之修訂計畫如:
2.員藥物使用指引編訂之具體後續規劃相關說明。
110/2/20運安字第1100000470號 函臺鐵局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臺鐵局再行補充資料。 110/4/7運安字第1100001251號函洽請臺鐵局於4月30日前回惠復。 110/4/29交路(一)字第1107900136號 一、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二、提供已修訂之「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供審。 三、有關用藥指引部分,因涉及醫療專業,臺鐵局編制並無職醫,將參考民航相關規範並與特約職醫討論後研議是否建立用藥指引。 四、臺鐵局109年2月1日鐵安預字第1090005596號函頒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就醫須知、用藥須知及血壓管理相關規定,隨函檢附就醫時告知醫師擔任駕駛/行控工作之小卡片予各單位落實執行。 補充資料: 1.體格檢查表已修訂如下: a.增加司機員可簡單自主評量的問題。 b.司機員自主評量已修改由醫師評量填寫結果與建議 2.為避免司機員不當使用藥物影響安全駕駛,臺鐵局已訂定員工適任值勤健康須知,以指引司機員正確就醫及用藥。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待臺鐵局實際依據修訂後之體格檢查表執行一年,並蒐集體檢醫師意見調整後始評估解除列管。
1.臺鐵局於111/1/12以鐵安預字第1100046407號函,提報110年12月底分項執行計畫列管項目半年執行情形。 2.本會於111/1/26邀集行政院(列席)、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臺鐵局,召開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分項執行計畫討論會,協調研議改善建議分項執行計畫辦理方向與進度,會議結論要求臺鐵局重提18項分項執行計畫。111/2/14以運鐵字第1110000423號函寄送會議討論紀錄。
111/3/31鐵安預字第1110010872號 1.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臺鐵局已修訂「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頒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駕駛及行控人員就醫及用藥須知」、與修訂體格檢查表單。
111/7/20鐵安預字第1110025169號 1.臺鐵局已於109年10月12日完成「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之修訂,針對行車人員(包含二線駕駛)體格檢查項目增列無施用毒品情形,並將於年度體檢中以驗尿方式檢驗嗎啡及安非他命。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1.臺鐵局已修訂「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頒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駕駛及行控人員就醫及用藥須知」、與修訂體格檢查表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