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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1-02-007


資料發布日期 1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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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0828臺鐵第3501與第333次車佳冬站重大鐵道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1-02-007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改善建議狀態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電子聯鎖系統列車佔據判定邏輯及規定,確保號誌系統運轉符合失效自趨安全機制,避免造成同一區間違反閉塞情形再次發生。

回覆往來紀錄

110/4/26鐵安預字第1100013935

一、本局與鐵道局東工處已於110年3月4日辦理南迴號誌系統選別開關研討會議,並於3月17日函發會議紀錄確認,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已建立之進路,計軸系統重置依本局現行SOP作業程序辦理。

二、承上,雙計軸區間,經研議將採1系計軸為常時位、另1系計軸為熱備援輔助之架構,並以實體電路鑰匙開關供車站人員執行切換程序。

三、南迴路段仍請鐵道局依上述方式改善,其餘本局營運路段由本局改善,前項需硬體修改部分預計7月底前完成,現已提報相關SOP 操作程序簽局作業中,修訂事宜將提局務會報後,預計6月召集相關單位辦理修訂事宜後,並由相關單位辦理教育訓練,全案預計110年9月底完成。

運安會意見:列管。

臺鐵提供之具體工作內容並未依運安會改善建議執行。

請修正臺鐵既有規定,要求:

1.若計軸器故障,各系轉換時原已設定之進路必須仍然存在,不得消失;

2.若計軸器故障,其CVDU畫面狀態及綜調所調度台畫面應判定為列車佔據,意即軌道區間顯示為紅色線條,不能再設定進路,並顯示計軸器故障;

3.”若計軸器故障,各系轉換時原已設定之進路必須仍然存在,不得消失”之規定,應一致適用全國雙計軸區間,非僅適用臺鐵指定之區間;

4.應明訂若計軸器故障,車站CVDU告警音量要求及人員不處置之罰則。

俟臺鐵完成規定及系統修訂後,解除列管。

 

110/12/15鐵安預字第1100043930號

一、鐵局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現雙計軸區間,改採1系常時運作,另1系為備援位之運作方式於切換時亦不會影響已建立之進路。
二、若計軸器故障,於CVDU畫面中該區間會判定佔用並會有告警音且佔用區間顯示紅色,且無法建立號誌。
三、本局現有雙計軸區間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
四、若計軸器故障時,車站CVDU已設定足以警示站務人員之告警音量,站務人員依函頒規定重置SOP及通報號誌維修員查修辦理,有關站務人員不立即處置之罰則,依據「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中皆有規定。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 雖臺鐵局表示於110年9月已完成,惟本會認為相關工作內容或執行計畫仍待補充或強化,說明如下:請臺鐵提供項次1至3所述內容之佐證文件,以確認1系常時運作,即改為單計軸系統,計軸器故障時,列車佔據訊號不會消失。
2. 請臺鐵提供設計文件說明,於1系常時運作時,如何確保列車進入軌道區間不會有無法被偵測情形發生。
3. 臺鐵提供之具體工作內容,既有號誌規範及作業程序未依運安會改善建議執行,要求,
(1) 若計軸器故障,各系轉換時原已設定之進路必須仍然存在,不得消失,並應一致適用全國雙計軸區間;
(2) 若計軸器故障,其車站CVDU畫面狀態及綜調所調度台畫面應判定為列車佔據,意即軌道區間顯示為紅色線條,不能再設定進路,並顯示計軸器故障。
臺鐵完成規定及系統修訂,並提供佐證文件後,解除列管。

 

111/7/15鐵安預字第1110025051號

一、臺鐵局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現雙計軸區間,改採1系常時運作,另1系為備援位之運作方式於切換時亦不會影響已建立之進路。
二、若計軸器故障,本身設計為 Fail to Safe, 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 車佔據消失情事。於CVDU畫面中該區間會判定佔用並會有告警音且佔用區間顯示紅色,且無法建立號誌。
三、臺鐵局現有雙計軸區間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
四、若計軸器故障時,車站CVDU已設定足以警示站務人員之告警音量,站務人員依函頒規定重置SOP及通報號誌維修員查修辦理,有關站務人員不立即處置之罰則,依據「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中皆有規定。
五、依電子聯鎖設計邏輯,列車進路如遇計軸故 障,原設定之進路不會消失且列車通過後依 然會顯示計軸故障該閉塞區間仍然佔用。計 軸器邏輯設計,為 Fail to Safe,故障時判 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車佔據消 失情事。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臺鐵提供之具體工作內容,未依管考建議提供下列說明:
1.請提供項次1至3及5所述內容之佐證文件,以確認1系常時運作,即改為單計軸系統,計軸器故障時,列車佔據訊號不會消失。
2.請提供設計文件說明,於1系常時運作時,如何確保列車進入軌道區間不會有無法被偵測情形發生。
3.既有號誌規範及作業程序未依運安會改善建議執行,要求:
(1)若計軸器故障,各系轉換時原已設定之進路必須仍然存在,不得消失,並應一致適用全國雙計軸區間;
(2) 若計軸器故障,其車站CVDU畫面狀態及綜調所調度台畫面應判定為列車佔據,意即軌道區間顯示為紅色線條,不能再設定進路,並顯示計軸器故障。
俟臺鐵完成規定及系統修訂,並提供佐證文件後,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1/12鐵安預字第1120001108號

一、臺鐵局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現雙計軸區間,改採1系常時運作,另1系為備援位之運作方式於切換時亦不會影響已建立之進路。計軸系統設計邏輯係利用計算車輪軸計入計出以判定列車佔用,若輪軸數未正確計出,基於系統基本設計(Fail to Safe),控制盤面將顯示該閉塞區間為列車佔用。
二、若計軸器故障,本身設計為 Fail to Safe,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 車佔據消失情事。於CVDU畫面中該區間會判定佔用並會有告警音且佔用區間顯示紅色,且無法建立號誌。
三、臺鐵局現有雙計軸區間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
四、若計軸器故障時,車站CVDU已設定足以警示站務人員之告警音量,站務人員依函頒規定重置SOP及通報號誌維修員查修辦理,有關站務人員不立即處置之罰則,依據「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中皆有規定。
五、依電子聯鎖設計邏輯,列車進路如遇計軸故障,原設定之進路不會消失且列車通過後依然會顯示計軸故障該閉塞區間仍然佔用。計軸器邏輯設計,為Fail to Safe,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車佔據消失情事。
六、本項依臺鐵局「計軸器系統規範:TRAS(K)-S20014」擬定計軸器測試計畫,將會同運安會,鐵道局及臺鐵局相關單位,預計於112年3月辦理系統測試,以驗證符合相關安全需求。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建議持續列管。

1.請臺鐵依具體工作內容之說明,提供下列資料,以確保號誌系統運轉符合自趨安全:
(1)請提供項次 1 至 3 及 5 所述內容之佐證文件,以確認1系常時運作,即改為單計軸系統,計軸器故障時,列車佔據訊號不會消失。
(2)請提供設計文件說明,於 1 系常時運作時,如何確保列車進入軌道區間不會有無法被偵測情形發生。
(3)項次6所提計軸器測試計畫之測試結果,含某一軌道區間之計軸器故障告警及顯示佔用之驗證結果。
2.全國雙計軸器區間電子聯鎖系統之列車佔據判斷邏輯是否均符合失效自趨安全之檢視結果。若有雙計軸器區間改為1系常時運作,另1系備援,既有號誌規範及作業程序配合修正之說明文件。
俟臺鐵完成規定及系統修訂,並提供佐證文件後,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14鐵安預字第1120024002號

一、臺鐵局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現雙計軸區間,改採1系常時運作,另1系為備援位之運作方式於切換時亦不會影響已建立之進路。計軸系統設計邏輯係利用計算車輪軸計入計出以判定列車佔用,若輪軸數未正確計出,基於系統基本設計(Fail to Safe),控制盤面將顯示該閉塞區間為列車佔用。
二、若計軸器故障,本身設計為 Fail to Safe,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 車佔據消失情事。於CVDU畫面中該區間會判定佔用並會有告警音且佔用區間顯示紅色,且無法建立號誌。
三、臺鐵局現有雙計軸區間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
四、若計軸器故障時,車站CVDU已設定足以警示站務人員之告警音量,站務人員依函頒規定重置SOP及通報號誌維修員查修辦理,有關站務人員不立即處置之罰則,依據「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中皆有規定。
五、依電子聯鎖設計邏輯,列車進路如遇計軸故障,原設定之進路不會消失且列車通過後依然會顯示計軸故障該閉塞區間仍然佔用。計軸器邏輯設計,為Fail to Safe,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車佔據消失情事。
六、本項依臺鐵局「計軸器系統規範:TRAS(K)-S20014」擬定計軸器測試計畫,將會同運安會,鐵道局及臺鐵局相關單位,預計於112年3月辦理系統測試,以驗證符合相關安全需求,已於112年5月辦理相關測試,預計7月彙 整相關資料正式陳報運安會,6月已將南迴測 試紀錄提供運安會先行檢視是否得宜。其餘既有雙計軸區間暫選定為本局成功站至追分 站區間進行號誌聯動圖表之測試,時間預定 為7月中旬。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 本項臺鐵局已規劃安排計軸器故障之現場測試,重新檢視電子聯鎖系統應符合失效自趨安全。
2. 請臺鐵局依具體工作內容項次一至三及五所述,提供下列佐證文件,以確保既有號誌系統運轉符合失效自趨安全:
(1) 臺鐵局各電務段電子聯鎖系統列車佔據訊號判定邏輯之檢查計畫及結果。
(2) 臺鐵局電子聯鎖系統規範TRAS(K)-S20013及計軸器系統規範TRAS(K)-S20014之條文檢視結果。
(3) 臺鐵局電子聯鎖系統由雙計軸器改單計軸器之路線範圍及操作程序修訂之佐證文件。
本項俟臺鐵局完成各電務段電子聯鎖系統判定邏輯及規定檢視結果,並提供佐證文件後,再解除列管。

 

113/1/15鐵安預字第1130002585號

一、 臺鐵局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現雙計軸區間,改採 1 系常時運作,另1 系為備援位之運作方式於切換時亦不會影響已建立之進路。計軸系統設計邏輯係利用計算車輪軸計入計出以判定列車佔用,若輪軸數未正確計出,基於系統基本設計(Fail to Safe),控制盤面將顯示該閉塞區間為列車佔用。
二、 若計軸器故障,本身設計為Fail to Safe ,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車佔據消失情事。於 CVDU畫面中該區間會判定佔用並會有告警音且佔用區間顯示紅色,且無法建立號誌。
三、 本局現有雙計軸區間計軸系統各系轉換時均不影響原已建立之進路。 電子聯鎖系統由雙計軸器改單計軸器之路線範圍基隆站、富岡基地、竹北站、豐原站至大慶站高架區間、成追線全線、 員林站高架區間、嘉義高架區間、臺南站地下化臨時軌、美術館站至鳳山站、屏東站-潮州站區間、南迴線全線、南平站-萬榮站區間、南澳站-漢本站區間 ,另檢附 操作程序修訂之佐證文件(如附件)。
四、 若計軸器故障時,車站CVDU已設定足以警示站務人員之告警音量,站務人員依函頒規定重置SOP 及通報號誌維修員查修辦理,有關站務人員不立即處置之罰則,依據「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中皆有規定。
五、 依電子聯鎖設計邏輯,列車進路如遇計軸故障,原設定之進路不會消失且列車通過後依然會顯示計軸故障該閉塞區間仍然佔用。計軸器邏輯設計,為Fail to Safe,故障時判定為列車佔用,無進入閉塞區間列車佔據消失情事。
六、 本項依臺鐵局「計軸器系統規範:TRAS(K)-S20014」擬定計軸器測試計畫,將會同運安會,鐵道局及臺鐵局相關單位,預計於112年3月辦理系統測試,以驗證符合相關安全需求,已於112年5月辦理相關測試,預計7月彙整相關資料正式陳報運安會,6月已將南迴測試紀錄提供運安會先行檢視是否得宜。其餘既有雙計軸區間暫選定為本局成功站至追分站區間進行號誌聯動圖表之測試,時間預定為7月中旬。前臺鐵局於 112 年8月30 日、31日至成功站現地會勘依佳冬案 故障態樣辦理號誌系統暨聯動圖表功能測試,相關紀錄以112年10月17日鐵電號字第 1120036483 號函送運安會、鐵道局等相關單位。 後續依會議紀錄請各段檢視其餘電子聯鎖雙計軸區間。

 

運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臺鐵公司已規劃安排各電務段檢視電子聯鎖雙計軸區間,並提出雙計軸器改單計軸器之操作程序文件。
2.請臺鐵公司提供下列佐證文件,以確保既有號誌系統 運轉符合失效自趨安全:
(1)各電務段電子聯鎖系統列車佔據訊號判定邏輯之檢查計畫及確認結果。
(2)電子聯鎖系統規範TRAS(K)-S20013及計軸器系統規範TRAS(K)-S20014之條文檢視結果。

俟臺鐵公司完成各電務段電子聯鎖系統判定邏輯及規定檢視結果,並提供佐證文件後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3-15
點閱次數 11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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