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SB-RSR-21-02-011
事故名稱 | 0828臺鐵第3501與第333次車佳冬站重大鐵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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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TTSB-RSR-21-02-011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強化並落實綜合調度所調度員需確認列車位置,再進行閉塞區間進路之規定,避免兩車進入同一閉塞區間。 |
回覆往來紀錄 |
110/4/26鐵安預字第1100013935號 一、本局綜合本局綜合調度所已建立「轄區列車監控及行調無線電話監聽」考核辦法,強化值班台調度員對轄區列車監控及行調無線電話監聽;另遇有異常情形(含佔用燈停留過久、車次名顯示異常等),調度員以無線電連繫確認後,再設定進路。 二、綜合調度所已函請電務處於3代CTC建置需求規劃時,納入確認列車位置功能,要求每一閉塞區間皆可顯示車次名。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臺鐵提供之具體工作內容並未依運安會改善建議執行。 請修正臺鐵既有規定,明訂綜合調度所調度員需確認列車位置,再進行閉塞區間進路之規定、罰則及對應考核機制。 俟臺鐵完成規定修訂後,解除列管。
110/12/15鐵安預字第1100043930號 一、依本局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九、行控人員技能檢定項目(二)術科項目:1.行車控制設備與指令之操作2.運轉保安設備操作問題處理、3.行車事故處理,已涵蓋調度員需確認列車位置,再進行閉塞區間進路之規定;另訓練資格、調度員班訓練、實務訓練及合格基準亦受本要點詳細規範。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同意臺鐵具體工作內容所提項次一至三所述內容,惟請修正既有規定及提出人員抽查管考紀錄:
111/7/15鐵安預字第1110025051號 一、依臺鐵局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九、行控人員技能檢定項目(二)術科項目:1.行車控制設備與指令之操作2.運轉保安設備操作問題處理、3.行車事故處理,已涵蓋調度員需確認列車位置,再進行閉塞區間進路之規定;另訓練資格、調度員班訓練、實務訓練及合格基準亦受本要點詳細規範。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本項俟臺鐵頒布「電腦自動 進路改手動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提供半年之人員抽查管考紀錄,以追蹤改善成效,始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1/12鐵安預字第1120001108號 一、依臺鐵局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九、行控人員技能檢定項目(二)術科項目:1.行車控制設備與指令之操作2.運轉保安設備操作問題處理、3.行車事故處理,已涵蓋調度員需確認列車位置,再進行閉塞區間進路之規定;另訓練資格、調度員班訓練、實務訓練及合格基準亦受本要點詳細規範。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本項俟臺臺鐵頒布已建立「電腦自動進路改手動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提供半年之人員抽查管考紀錄,符合本項改善建議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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