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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RSR-21-10-011


資料發布日期 1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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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0410臺鐵第3198次車屏山巷平交道重大鐵道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RSR-21-10-011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所屬檢討屏山巷平交道以西道路之幾何線型、進出東南水泥公司之行車動線,以增進平交道及道路之行車安全。

回覆往來紀錄

111/3/1交路字第1110402052號

1. 交通部已依鐵路法第56-5條規定於110年4月30日完成本案專案調查,其中除檢討平交道幾何設計外,亦就類似受線形及平交道設置地點限制高風險路段之速限及設置障礙物自動偵測裝置,均納入2項預防事故再發生應採取措施函請臺鐵局辦理改善,迄今均已完成改善。
2. 有關本處平交道改善成果,案經臺鐵局110年4月27日召開屏山巷西側大型車輛動線改善計畫會勘,東南水泥公司同年5月28日已於該處設置紐澤西PC護欄封圍原有道路,禁止人、車通行,所有車輛進出廠區僅能「直進直出」於水泥廠內進行交會車,並設置保全管控車流,原轉進屏山巷以西道路迴轉半徑不足問題,經由「直進直出」動線規劃已獲得解決。
3.另檢討高風險路段之速限及推動平交道障礙物自動偵測系統建置情形一節,分述如次:
(1)經臺鐵局已於110年9月13日完成全面檢視,確認轄內速限無受線形及平交道設置地點限制高風險路段。
(2)至本處障礙物自動偵測系統109年12月31日啟用,查110年1-5月,每月皆有辦理該平交道障礙物自動偵測裝置之保養紀錄,臺鐵局並於110年10月15日完成該系統與列車防護無線電系統之連動實作測試,經檢視該處障礙物自動偵測系統與緊急告警設備及列車防護無線電系統間之連動測試紀錄,佐證其系統間連動情形良好,確定系統正常運作。後續鐵道局已請臺鐵局定期針對各平交道告警系統做保養測試,不定期辦理抽檢,務必確保其功能正常並作成相關紀錄備查,後續將列為每年定期檢查重點項目。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待交通部提出實質督導所屬之相關紀錄、查核成果後,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20交路字第1120019822號

1. 本部已依鐵路法第56-5條規定於110年4月30日完成本案專案調查,其中除檢討平交道幾何設計外,亦就類似受線形及平交道設置地點限制高風險路段之速限及設置障礙物自動偵測裝置,均納入2項預防事故再發生應採取措施函請臺鐵局辦理改善,迄今均已完成改善。
2. 另本部(鐵道局)業於111年10月28日邀集臺鐵局、公路總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及東南水泥公司,赴臺鐵局屏山巷平交道辦理現場勘查。
3. 會勘後,東南水泥公司提送缺失改善完成成果摘述如下:
(1) 屏山巷平交道西側道路(含廠區大門口至平交道前帶地、廠內道路及承租道路範圍),AC路面已重新刨鋪完成,路線相關標線及交通安全管制標誌之改善設置完成如下:
A. 路面相關標線:有分向車道限制線、路線邊線、停止線、行進方向指示線、黃網線、平交道減速標線等。
B. 交通安全管制標誌:有限高門架及限高標誌、限速標、慢行標誌、路面顛頗標誌、平交道範圍內保持淨空禁止跟車告牌、夜間照明與警示閃燈等。
(2) 進出該廠之大型車輛,遵循上開交通管制標線、標誌,輔以警衛保全指揮,執行或轉彎皆能於車道內安全順暢通行。
(3) 東南水泥公司自發文(111年11月29日)即日起,依其與臺鐵局租賃契約之約定,負起上開租賃期間使用範圍維護管理之責。
4. 臺鐵局已聘請保全人員(時段:07:00~19:00)在屏山巷平交道以東旁維持安全、引導指揮車流;另東南水泥公司亦於屏山巷平交道以西設有24小時保全人員,該廠警衛室口並新設緊急按鈕輔助用以避免行事故,鐵道局已請臺鐵局及東南水泥公司持續辦理。
5. 臺鐵局已設置並啟用屏山巷平交道之平交道障礙物自動偵測系統、緊急按鈕、平交道告警燈、列車防護無線電告警等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鐵道局已請臺鐵局應定期維護,以發揮相關設施之安全防護功能。

 

運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交通部已責成鐵道局完成屏山巷平交道以西道路現勘及調整行車動線等工作,並提出具體佐證資料,本項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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