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5鐵安預字第1100045540號
臺鐵局已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將軌道巡檢由紙本作業,提升為電子化作業,並提供具備自動紀錄、儲存及集合式的資訊平台,所有儲存數據以SQL 資料庫的型式,提供使用者及管理者檢索運用,並用於數據資料分析及管理。
運安會意見:建議重提。
1.臺鐵所提具體工作內容中「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僅能作為人員軌道巡檢工具使用,及未明列軌道工項管理機制、確保施工項目「追蹤列管」至完工改善為止之軌定。 2.由於臺鐵局所提供之具體工作內容未含上揭改善建議內容,故本項改善建議建請臺鐵局退回重擬為宜。 俟臺鐵完成改善並提供佐證文件後,解除列管。
111/4/1運安字第 1110001275 號函交通部改善建議分項計畫執行情形審視意見,請交通部再行補充資料。
111/5/31鐵安預字第1110018870號
1.臺鐵局已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將軌道巡檢由紙本作業,提升為電子化作業,並提供具備自動紀錄、儲存及集合式的資訊平台,所有儲存數據以SQL資料庫的型式,提供使用者及管理者檢索運用,並用於數據資料分析及管理。 2.目前使用中為第1.0版,包含「列管通報」、「紀錄查詢」、「解除列管」3大選項。 (1)列管通報故障類別包含:鋼軌毀損、方向不整、配件缺損、枕木損壞、路基缺失等五項,其中有關鋼軌毀損、方向不整及路基缺失等,設定為緊急項目,須於 24 小時內完成。 (2)完工檢核部分目前僅能由各段主任以上人員進行,後續如第 6 點所述,將持續改善追蹤功能。 3.巡查人員發現軌道異常即由「列管通報」選項,登錄線別、里程、左右軌、及異常障礙,並照相上傳系統,啟動列管。 4.登錄後主管人員即可利用「紀錄查詢」,查看所屬地區以顏色分類未解除列管或已解除列管之相關列管紀錄。 5.巡查人員登錄之異常項目,工作人員改善完成後即由「解除列管」項目,登錄改善方式並上傳改善後照片存證。 6.後續將籌措財源,辦理系統改版,陸續加入軌道工項管理、更新改善追蹤功能。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臺鐵局所提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系統僅有故障報修功能,惟仍缺乏下列具體功能,未能達到本項改善建議之目的。 1. 人員使用APP之作業規定 2. 軌道工項管理之標準作業程序,含列管通報項目、故障處理時效訂定及追蹤解除列管…等 3. 逾期未完工之項目檢討及管理方式 4. 養護計畫項目導入電腦系統之計畫與時程 待臺鐵局確實完成軌道工項之電腦化管理機制並提供佐證文件後,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01/12鐵安預字第1120000735號
一、臺鐵局已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將軌道巡檢由紙本作業,提升為電子化作業,並提供具備自動紀錄、儲存及集合式的資訊平台,所有儲存數據以SQL資料庫的型式,提供使用者及管理者檢索運用,並用於數據資料分析及管理。 二、目前使用中為第1.0版,包含「列管通報」、「紀錄查詢」、「解除列管」3大選項。 (一)列管通報故障類別包含:鋼軌毀損、方向不整、配件缺損、枕木損壞、路基缺失等五項,其中有關鋼軌毀損、方向不整及路基缺失等,設定為緊急項目,須於 24 小時內完成。 (二)完工檢核部分目前僅能由各段主任以上人員進行,後續如第 6 點所述,將持續改善追蹤功能。 三、巡查人員發現軌道異常即由「列管通報」選項,登錄線別、里程、左右軌、及異常障礙,並照相上傳系統,啟動列管。 四、登錄後主管人員即可利用「紀錄查詢」,查看所屬地區以顏色分類未解除列管或已解除列管之相關列管紀錄。 五、巡查人員登錄之異常項目,工作人員改善完成後即由「解除列管」項目,登錄改善方式並上傳改善後照片存證。 六、「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預計113年6月完成系統改版,陸續加入軌道工項管理、更新改善追蹤功能。 七、「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 APP」之作業規定,本局工務處刻正研議中。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重申前次管考建議:臺鐵局所提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系統僅有故障報修功能,惟仍缺乏下列具體功能,未能達到本項改善建議之目的。 1. 人員使用APP之作業規定 2. 軌道工項管理之標準作業程序,含列管通報項目、故障處理時效訂定及追蹤解除列管…等 3. 逾期未完工之項目檢討及管理方式 4. 養護計畫項目導入電腦系統之計畫與時程
待臺鐵局確實完成軌道工項之電腦化管理機制並提供佐證文件後,再評估是否解除列管。
112/7/11鐵安預字第1120023837號
一、臺鐵局已建置「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將軌道巡檢由紙本作業,提升為電子化作業,並提供具備自動紀錄、儲存及集合式的資訊平台,所有儲存數據以SQL資料庫的型式,提供使用者及管理者檢索運用,並用於數據資料分析及管理。 二、目前使用中為第1.0版,包含「列管通報」、「紀錄查詢」、「解除列管」3大選項。 (一)列管通報故障類別包含:鋼軌毀損、方向不整、配件缺損、枕木損壞、路基缺失等五項,其中有關鋼軌毀損、方向不整及路基缺失等,設定為緊急項目,須於 24 小時內完成。 (二)完工檢核部分目前僅能由各段主任以上人員進行,後續如第 6 點所述,將持續改善追蹤功能。 三、巡查人員發現軌道異常即由「列管通報」選項,登錄線別、里程、左右軌、及異常障礙,並照相上傳系統,啟動列管。 四、登錄後主管人員即可利用「紀錄查詢」,查看所屬地區以顏色分類未解除列管或已解除列管之相關列管紀錄。 五、巡查人員登錄之異常項目,工作人員改善完成後即由「解除列管」項目,登錄改善方式並上傳改善後照片存證。 六、「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預計112年底再更新至2.0版,除新增iOS版以增加手機相容性外,加入了查核機制、優化篩選功能及改善使用者介面。 七、「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 APP」係為輔助『路線巡查安全作業程序』所開發,未來持續配合相關作業滾動式檢討修訂,辦理APP改版調整,逐步擴充功能。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 臺鐵局已完成「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將軌道故障報修予以電子化,包含列管通報、解除列管之功能;另依據臺鐵局本次回覆,該APP預計於112年底進行更新,將整合軌道報修查核及篩選機制。 2. 惟有關養護計畫管理部分,請臺鐵局補充說明電腦化管理之做法後,再解除列管。 |